烟草在线福建消息 12月16日,福州市城南烟草专卖局接到法院传来的消息,该局辖区首例妨害公务案件已由仓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做出一审判决。
2013年3月22日,福州市城南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与仓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共同在福州(南)高速拦截被举报车辆。被举报车辆在接受检查期间,驾驶员陈某不只从检查人员指挥,强行冲关,导致城南局两部执法车辆受损,后经执法人员追捕成功在仓山某物流园内抓获嫌疑人及违法车辆,现场从被举报车辆上查获卷烟550条。本案经检察机关审理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并于2014年依法向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4年11月14日,仓山区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定犯罪嫌疑人陈某妨害公务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据悉,该案系城南局开展执法以来查获的首例因妨害公务被判实刑的案件。下一步,城南局将组织人员以“12.4”法律宣传月为契机,在广大零售户中宣传该案例,以提高零售户的守法经营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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