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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文昌假烟案4被告人上诉

2014年10月29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南国都市报》报道 作者:王忠新、胡娜、吴清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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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南国都市报》报道  28日上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在文昌法院开庭审理了一宗涉嫌非法经营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这是海南法院试行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改革以来,海南高院知识产权庭开审的首宗刑事案件。

  一大早,法官们便驱车从海口赶往文昌。该案涉及多名被告人,为确保庭审有序进行,海南高院知识产权庭法官们特别邀请了海南高院刑一庭法官全程跟踪指导。

  经海南一中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梁平、林方艳、符少云、王深无烟草零售经营权,单独或合伙销售假冒伪劣卷烟。该院一审判决,四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获刑二至四年,并处罚金9至22万元不等。

  而被告人张少雾的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

  除符少云以外,其他四名被告人均以一审判刑过重为由,上诉至海南高院。庭审中,法官们依照刑事案件开庭程序,有条不紊组织庭审,在庭审程序、法庭礼仪、事实查明等方面积累了许多经验。据悉,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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