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局(分公司)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按照“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市场化运作”的思路,以农田残留地膜回收利用为中心,强化残留地膜销售及监督,促进农田清洁生产,减少土壤面源污染,保护农田生态环境,推动了农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师宗县局(分公司)在工作中,强化销售及监督,确保回收数据真实有效。废旧残膜的销售依据市局(公司)地膜招标文件及供货协议,按照“谁供应,谁回收”的原则进行销售,根据《曲靖市2020年废旧地膜回收及销售流向表》销售;为完成市局(公司)重点工作考核指标而超计划回收的,协商中标供应企业接收,补贴及销售价格不变。协商不成的,报请市局(公司)统一确定第三方接收,前提是第三方须划拨预付款,不能提供预付款的拒绝合作。为确保回收、销售工作的真实性,市公司将抽调专人驻厂监督确认废旧地膜的销售工作。驻厂人员必须坚持按车次监督确认,销售结束后,废旧地膜接收企业须先出具付款凭证,驻厂监督人员方可出具《曲靖市废旧残膜销售验收证明》,须签字认可。驻厂人员须填写《曲靖市2020年废旧残膜销售汇总表》,并对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分公司未按市公司指定的地膜供应商或废旧地膜回收加工企业调拨的不予认可,未经驻厂人员签字确认的不予认可。
师宗县局(分公司)督促各乡镇高度重视本辖区内废旧农膜的回收利用工作,专题研究部署,认真制定工作措施,形成“有制度、有人抓、有考核”的机制,确保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召开村社会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村社“大喇叭”、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废旧农膜污染的危害性、回收再利用的重大意义等,切实营造良好的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舆论氛围;并要求乡镇组织人员逐村逐地块开展废旧农膜捡拾指导和协调回收工作,指导农户将捡拾的废膜统一堆放并及时交售,严禁焚烧、填埋,甚至直接丢弃,彻底消灭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等处的"白色污染"。同时,加强回收企业管理,落实包片包收责任,确保废旧农膜回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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