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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宗县强化地膜残留污染治理法制宣传增强农业生态环保意识

2020年11月05日 来源:烟草在线师宗消息 作者:张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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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以来,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强化地膜残留污染治理法制宣传教育,普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知识,引导农民参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和法制观念。

  据了解,地膜不按规定回收是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农业投入品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师宗县采取多种方式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学习和宣传,使全社会都意识到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烟区乡镇制作宣传标语,在人员流通量大的集镇通过印传单、现场咨询等方式大搞宣传活动,树立环保意识。进一步强化了农民群众对废旧农膜危害和回收利用工作的认识,充分调动了农民群众捡拾地膜的积极性,切实增强了群众对残留地膜回收的自觉性。

  通过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群众对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认识,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对废旧农膜回收的积极性。同时,通过宣传全县社会各界人士切实认清了“废旧农膜污染”的严重性、紧迫性、危害性。将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作为农业生态保护的重要内容,积极响应“政府推动、宣传发动、企业带动、全民行动”的号召,自觉行动起来,汇聚全民力量,共同推进“废旧农膜面源污染”的治理工作,为建设生态师宗、绿色师宗、美丽师宗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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