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烟叶种植收购过程管控能力,做到以合同为主线组织烟叶种植收购,近日,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严格合同签订主体、依据及程序,狠抓2020年烟叶收购合同签订工作。
据悉,师宗县局(分公司)严格合同签订主体、依据及程序。一是合同主体。师宗分公司为合同甲方,烟叶种植者为合同乙方。二是签订依据。严格按照国家局下达的年度烟叶种植收购计划组织合同签订。三是计划逐级分解。分公司将市公司下达的计划以文件形式分解下达到各烟叶站;由各烟叶站根据当年烟叶种植规划,将计划落实到各村委会、村民小组。制定合同分配方案,并按种植者意愿逐户落实。四是计划分解依据。根据当年烟叶种植规划布局,综合考虑种烟区域生态环境、土地资源、气候条件、种植品种、设施配套、种植者意愿、历年生产水平等情况进行计划分解安排,确保计划分解安排与生产实际相符。五是种植面积约定。合同约定总面积不得超过下达计划面积。合同签订时应结合田烟与地烟、土地肥力好与差、种烟时间长与短、生产水平高与低、种植品种特性等因素约定单产。
同时,该县局通过烟农群、科普短信、电话告知等信息渠道,广泛宣传2020年合同签订程序、生产投入补贴等政策,确保政策宣传和认识到位。通过参考烟农历年技术落实和种植效益等条件,逐户审核烟农资格,确保烟农基本信息准确无误。对符合条件的烟农到站实行面签,严格执行一户一签。在约定面积、收购量的同时,约定具体的植烟品种、种植田块等相关信息,建立详细烟农台账。全面履行合同管理职责,严格压实各级责任,执行责任追究制,确保合同签订公开透明、真实准确,着力增强烟叶种植合同约束力,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提高合同履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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