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局《烟叶种植收购合同暂行办法》和《烟叶收购管理规范》及《曲靖市烤烟生产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近日,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从合同签订、管理、监督等细节着手,强化管理控制,着力提升师宗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水平,进一步严格规范烟叶生产、收购行为。
该县严格计划指标下达。县烟草公司综合考虑烟叶种植规划布局,种烟区域生态环境、土地资源、气候条件、种植品种、设施配套、种植者意愿、历年生产水平、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烤烟收购进度情况、烟叶外流情况等因素,将年度计划指标下达各乡(镇、街道)烟叶站。按照“村委会(社区)干部参与监督分配、村小组负责人充分发表分配意见、烟叶收购点主导合同分配”的分配原则,依据本村村情、民情,充分核实烟地面积、连片规划、品种纯度、生产水平和上年度合同履约情况、残膜及农药包装物回收等因素,以“烟农会”的形式集体讨论确定村委会(社区)到村(居)民小组、村(居)民小组到户的计划分配方案,并按种植者意愿逐户落实。
为确保以合同为主线组织烟叶种植收购工作,确保烟叶国家计划落实从源头抓起,师宗县局(分公司)进一步从合同签订的依据、原则与程序,合同的管理与监督及罚则等方面,全面规定了涉及烟叶生产收购全过程管理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烟叶种植收购合同计划性、可控性、准确性的显著特点。同时,对违反计划管理规定,擅自签订合同,造成超计划、无计划种植,或者在合同签订中弄虚作假;签订“人情合同”、“面子合同”;利用多签少种或虚假合同,套取或套购烟用物资、生产投入补贴资金、保险赔偿资金;没有建立合同管理档案,或合同管理档案内容虚假;无计划、无合同、超计划、超合同收购烟叶等现象也作了严厉的处罚规则。
严格按程序签订烟叶种植收购合同
近日,师宗县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2020年烤烟合同分配、良种化和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从合同签订、管理、监督等细节着手,强化管理控制,着力提升全县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水平,进一步严格规范烟叶生产、收购行为。
该县规定禁止性事项。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村民小组应配合各烟叶站严格按程序决策,公平、公正分解本年度烟叶种植收购任务。
一是严禁任何个人专断代替集体决策或集体违规决策。
二是严禁烟叶种植计划分配中附加与烤烟产业不直接相关条件(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小额意外保险、水费、电费、卫生清洁费、修路、公益占地、以及挂靠其他非辖区农户共有使用的设施设备作为附加条件的项目)。
三是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预留合同计划或超合同计划分解计划指标,严禁不栽烟分配烤烟种植计划指标。
同时,严格执行计划,根据上级下达的计划,核查计划分解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按计划组织生产,有无超合同种植烟叶;严格合同签订流程,核查是否按照农户申请、资格审核、合同签订、微机录入、合同公示、档案建立等程序进行;严格合同签订内容,核查是否按照统一格式的合同文本逐项填写烟叶种植面积、种植株数、生产量、收购计划量等内容,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规范;严格合同发放手续,核查是否存在合同代签、代领、代保管和不发放给烟农等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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