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烟叶专业合作社建设,进一步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近期,江西省赣州市烟草专卖局开展行业内人员兼职烟叶专业合作社自查工作。
一是摸清任职兼职情况。各产区县局牵头协助合作社开展全面自查,彻底摸清2016年元月至今行业内人员兼职参与合作社经营情况,对兼任的职位、兼职时期、在县局担任的职位进行详细登记。
二是查清分红获利情况。各产区县局要查阅财务账目,重点检查行业内兼职人员是否在合作社持有股份,是否在经营中获得利润分红,是否在合作社兼职期间获得薪酬。要对分红金额、分红时间、薪酬金额、获得薪酬时间进行详细记录。
三是全力整改落实到位。各产区县局对行业内人员兼任合作社理事长或社长的要进行立即改选,严格禁止行业内人员担任合作社理事长、社长。对获得分红、薪酬的行业内人员要以组织名义责令当事人限期全款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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