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福建消息 4月29日,福建省三明市烟叶生产自然灾害救助基金正式设立。该基金用以降低烟农种烟的灾害风险。
根据该基金管理办法,基金救助的对象为三明市辖区内所有签订当年度烟叶种植收购合同,因遭受洪涝、雹灾、风灾、冻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烟田及烤后烟叶绝收或部分损失的烟农,最高救助标准为每亩(绝收)600元。与此同时,烟草部门在烟叶大田生产结束后,按不低于当年基金发放的标准,争取配套救灾资金,两项合计最高救助标准为每亩(绝收)1200元。
基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分散提取、统筹安排、逐年筹集、滚存使用”的原则,上限封顶3000万,由市财政局从各县(市、区)当年烟叶税中按3%的比例进行提取,滚存使用。当年使用后结余不足3000万元,次年按不高于3%的比例据实提取补充。如果当年灾情所需救助资金的基金部分超过基金账户金额,超过部分由烟草部门兜底补足。
据悉,该基金由市政府基金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统一管理,市烟草部门负责每年度灾害救助方案和预算的制定、全市灾情的汇总上报与抽查核实,并报送救助资金计划。烟草站会同村委会具体负责灾情统计,救助资金计划的上报以及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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