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沾益消息 为进一步加强烟用生产物资管理,切实做好兑现(销售)2015年烟用生产物资工作,云南省沾益分公司坚持“五个原则”结合2015年烟叶种植面积、大田物资施用标准和库存物资等情况,确保大田移栽前将烟用物资及时、准确足额兑现(销售)并直接发放到种烟农户,切实维护好烟农利益。
一是按签订烟叶种植收购合同面积兑现、销售原则。各烟叶站严格按照2015年与烟农签订的实际烟叶种植合同所确定的种植面积进行物资兑现和销售,兑现、销售的烟用物资总量不得超过计划配套的物资总量。
二是按“见单兑现”原则。对于2014年已预交物资款的,凭“预缴物资收款收据”兑现购买烟用生产物资。农户预交物资款总额超过所兑现物资总额形成的应付烟农的退款部分,一律通过电子结算方式退补到农户银行账户;兑现形成的应收款项,一律通过使用收购POS机进行收款结算,严禁向农户收取现金。
三是以烟叶收购点开展物资兑现工作。以烟叶收购点为物资兑现点组织开展物资兑现、销售和上年度农户预交物资款的支付工作。按一个烟叶收购点分别设置开单员一人、物资款结算管理员一人、仓库物资发货管理二人,后勤管理员一人。
四是以收购点点长为兑现责任人。收购点点长对物资兑现政策的合规性、退补款结算金额的正确性完全负责,因兑现单据差错造成多支付物资销售款的,一律由点长承担。
五是按先进先出原则。物资兑现或销售先在物资管理系统中进行扫码出库处理,扫码后再进行物资发放;物资出库发货必须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先将库存的以前年度购进的烤烟生产用化肥、地膜兑现、销售完后,再兑现、销售2015年新购进的烤烟生产用物资,确保以前年度购进的烟用物资在2015年全部兑现、销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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