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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肩扛起铁担当!广东省烟草聚力推进电子烟监管

2025年03月03日 来源:中国烟草传媒 作者:宁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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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严打各类涉烟违法犯罪,持续巩固深化电子烟监管成果。时序更替,广东烟草专卖监管战线再传捷报——

广州南沙公安、烟草挥动重拳,打掉了一个集原材料、生产制造、成品运输、终端销售等一体的全链条非法制售非国标水果味电子烟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2人,查获电子烟加工生产线、烟弹、成品和半成品、原材料等物品若干,涉案金额超过900万元。目前,案件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地处改革开放的前沿,广东市场经济发达,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居全国第一。如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地理交汇处、活力涌动处亦是制假售假、走私贩私等违法活动易发高发地,广东是烟草打假打私主战场之一,广东烟草打假打私工作成效很大程度上“事关全国、事关全局”。

经济大省挑大梁,在一如既往坚决打击假烟走私烟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广东烟草专卖监管战线紧盯新型烟草制品监管挑战,深入落实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治理要求,全力提升电子烟监管执法效能,在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促进电子烟产业平稳健康运行中展现广东担当作为。

“新”在哪里?主动应对,依法依规扎紧监督管理篱笆

加强专卖管理、开展市场监管,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是国家法律赋予烟草行业的神圣职责。相对于由来已久的传统卷烟,新型烟草制品监管执法无疑是新事物,电子烟监管执法是新课题。

新事物、新课题,“新”在哪里?

在广东省局电子烟监督管理处有关负责人看来,电子烟属于新型烟草制品,尽管参照卷烟进行监管,但两者之间有着很大的不同。

产品形态“新”。长期以来,消费者日常接触的都是加热燃烧的卷烟,出现不燃烧的、通过雾化直接就能吸食的电子烟产品,消费者普遍感到产品形态新颖。

销售渠道“新”。卷烟就是开店销售,买入卖出、一板一眼,而在正式纳入监管之前,电子烟产品早就与互联网结合在一起,无论是产品的营销还是市场的拓展,都与网络紧紧绑定,嵌入了“网络基因”。

目标客户“新”。卷烟销售的对象是成年人,吸烟有害健康,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这是全社会共识。然而,在电子烟产业全面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前,电子烟产品安全隐患凸显,一些经营者用“健康无害”“帮助戒烟”等宣传误导消费者,开发“奶茶杯”“可乐罐”、印有各种卡通图案、烟具上搭载小游戏的新奇特产品,以“时尚”“潮流”等噱头诱导未成年人吸食,目标客户群体下到少年上到老人全覆盖。

应用范围“新”。一些经营者宣扬“草本雾化”,用“保健品”“替代品”包装电子烟产品,更有甚者,有的犯罪分子把电子烟作为吸食毒品的工具,制售添加依托米脂、大麻素等违禁成分电子烟(俗称“上头电子烟”),给社会和家庭造成严重危害。

“新产品”层出不穷、“新平台”查而不绝、“新渠道”花样翻新,电子烟监管执法挑战之大可想而知。广东省局主动应对,不追求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始终脚踏实地,依法依规扎紧电子烟监督管理篱笆,不断巩固提升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治理水平。

——持续加大电子烟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力度。

根据生产经营主体、消费者、执法人员、未成年人等各类主体的不同特点,通过各类渠道,运用多种方式,持续开展和加强电子烟法律法规宣讲、监管政策宣贯解读、生产经营业务指导、公益普法宣传教育,让各类主体了解法律、熟悉政策、分清利弊、支持监管,增强遵法守法、合规经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持续加大对涉电子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在前期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奶茶杯”“可乐罐”等非国标调味电子烟专项治理的基础上,接续开展2024年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完善“线上清理、线下管控、全链覆盖、联合治理”电子烟市场监管体系,惩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营商环境。

——持续加强持证电子烟生产企业监管。

针对专项行动、专项治理、专项检查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类定性处理,一体推进检查、规范、整治、追责,持续开展持证生产企业许可动态管理,逐步健全完善许可档案,不定期对生产经营异常企业实行监管预警,压紧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夯实电子烟产业平稳健康运行基础。

众人拾柴火焰高。电子烟监管不是单打独斗的战斗,需要劲往一处使的团结协作。熟悉电子烟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过程就是形成共识的过程,坚决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持证电子烟生产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激扬清风正气……

凡此种种,有利于凝心聚力、营造环境,解决电子烟产业发展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升电子烟监管执法效能。

“落”在何处?攻坚克难,努力促进电子烟产业平稳健康运行

截至2025年1月,广东省(不含深圳市)共有128家持证电子烟生产企业,东莞市有104家,占比超过80%。作为属地监管主体,东莞市局电子烟监管责任之重可见一斑。

责任之重,监管对象多、数量大其实仅仅是一个方面,更多在于难度大,开展工作往往需要“摸着石头过河”。

依据《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及相关配套政策,电子烟纳入监管范围的产品主要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电子烟生产、销售和进出口等环节实行准入许可管理,电子烟产品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

“电子烟参照卷烟进行监管,两者大的方向一致,但细节上存在诸多区别。”东莞市局有关负责人很有感触,电子烟产品各式各样,有出口和内销之别,电子烟生产企业属于民营企业,具有强烈的生存危机,主观上愿不愿意接受监管?企业有大有小、能力有高有低,能不能都做到符合监管要求?“像这些问题,从政策出台到政策落地,仍有许多工作要做。”

禁售调味电子烟是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重要举措之一。该负责人举例,“比如,我们查获了非国标调味电子烟产品,首先要认定‘它是一支电子烟’,属于监管范畴,然后要证明‘它是假冒伪劣产品’等等。”

针对电子烟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理解、企业提出的问题和反映情况回应等,东莞市局在沟通协调、宣传指导等诸多方面下了很大功夫,持续加强与公安、市监、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协作配合,健全联合执法、行刑衔接、案件查办等工作机制,打通了法律适用、价格认定、鉴别检验等不少堵点难点,为全省乃至行业加强电子烟监督管理提供了经验和借鉴。

电子烟监管的目的,从来不是要管死、惩罚各类电子烟市场主体,而是要推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治理,解决电子烟市场和产业存在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广东省局聚力推进电子烟监管“落”在知上,更在行上、在法上。

广东省局与政府部门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通报有关监管情况,拓展多部门合作的深度与广度,增进了解,争取支持;与深圳市局建立电子烟监管协作机制,强化跨区域监管协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通力配合、深度协作。

对内,广东省局坚持“大专卖”“一盘棋”,电子烟监管与烟草打假打私不分“你和我”,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外,引导电子烟生产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合规风控能力,指导企业应对337调查,支持企业妥善应对国际贸易纠纷,持续优化服务。

运用数字化技术开展电子烟生产企业全链条监管。广东省局电子烟监督管理处联合信息中心、东莞市局申报《电子烟生产企业全链条监管模式研究》科技项目,探索建立电子烟数字化监管平台,创新监管模式,推动电子烟产业链监管迈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比如企业备案数据与海关“碰撞”,可以发现电子烟产品是外销还是内销;再比如对比电力数据,能够及时掌握企业是生产还是停产,从而变被动为主动,降低监管成本,提升监管效能。

作为一项没有先例可循的课题,提升电子烟监管执法效能必须克服很多困难。广东省局迎难而上、担当作为,在直面问题、破解难题中不断打开局面,催生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更加有力支持、电子烟市场主体主动拥抱监管等喜人变化。

从“新”出发,“落”到实处,不断深化电子烟监管探索的艰辛与喜悦,或许只有推动者、参与者自己才能真正体会。眼下,广东省局全力提升电子烟监管执法效能的努力还在继续。为进一步推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治理取得新成效尽责出力,这是一个经济大省的态度,更是行动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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