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作为一种特殊的专卖商品,受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控制, 那么“空烟管”是什么?生产、制造、买卖空烟管也违法吗?
空烟管是指由滤嘴棒及卷烟纸等连接组成的类烟产品,是近年来出现的涉烟违法活动新形式,是假烟的新变异,隐蔽性强。今年5月份,湖北大悟破获的一起案件,潘某等人生产的过滤嘴棒和盘纸,被卖往外地加工空烟管,每支空烟管的生产成本只有9厘左右,转手就可以卖到1.2元,利润超过百倍,仅在大悟打掉的潘某窝点,涉案价值就达百万元。
近期,河南省漯河市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直相关单位及各县区强化联动协作,依法对空烟管等类烟产品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强化宣传。空烟管(由滤嘴棒及卷烟纸等连接组成)等类烟产品是近年来出现的涉烟违法活动新形式,是假烟的新变异,隐蔽性强。漯河市积极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打击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坚强决心和涉烟法律法规、假冒伪劣烟草制品危害、涉烟典型案例及举报奖励政策等。6月18日,市、县两级官方媒体同时发布《漯河市举报制售空烟管及其他假冒伪劣烟草制品违法犯罪活动奖励政策公告》《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截至7月22日,全市共悬挂宣传条幅3129条,发放宣传资料六万余份、典型案例宣传页20万余份,累计出动宣传人员14719人次、车辆5642台次,营造了“人人喊打”的氛围。
摸清底数。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漯河市对三相电异常用户进行排查,并建立异常模型;梳理全市运输企业、快递企业基本信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21年以来漯河市两级法院审结的涉烟案件、涉及人员进行了集中分析研判;全市公安机关对制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案件进行“回头看”,对近三年来所侦办的涉烟犯罪案件进行复盘自查,建立涉烟犯罪重点人员黑名单库;将网络平台销售空烟管等类烟产品纳入互联网清朗专项行动清单,实行24小时网上巡查;成立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专项行动政法工作专班,对涉烟案件的侦办、公诉、审判进行全环节复盘研判,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严厉打击。6月4日,执法人员在召陵区韵达物流转运中心附近破获空烟管运输案件一起,6月13日在舞阳县某村破获制售空烟管案件一起;对2024年临颍“4·08”涉烟案件进行扩线侦办,7月2日在周边地市打掉生产、销售空烟管窝点三处。全市审判机关对涉烟案件加大追刑力度,依法快判严判,全市11件涉烟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六件已宣判。其中,2024年舞阳“6·13”空烟管生产仓储案,仅用一个月就完成了案件的侦办审理,判处被告人杜某博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临颍县李某等22人非法经营案于7月5日一审宣判,主犯李某、洪某均被判处八年半有期徒刑、处罚金25万元人民币,主犯刘某、贾某分别被判处七年及五年半有期徒刑,分别处罚金五万元人民币、四万元人民币,实现了重罚重判,形成了强大的司法震慑。
法官说法:空烟管属于烟草专卖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应以非法经营罪处理。特此提醒广大居民,切勿为一点蝇头小利私自倒卖烟草产品,触犯法律终究让自己付出惨重代价。
廉心清风 筑未来沐黔烟 贵州烟草商业廉洁文化建设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