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遂宁市“2·10”销售伪劣产品案法院判决书正式生效,该案主犯吕某、刘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2个月、3年,从犯郑某、饶某判处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3万元。
遂宁市“2•10”专案组抵达遂宁。遂宁市烟草专卖局供图
“2·10”销售伪劣产品案涉案资金流水1500万元,侦办横跨1800公里,是遂宁市船山区有史以来侦办地区跨度最大的假烟网络案件。该案的办结,是遂宁烟警协作、行刑衔接、情报共享等在涉烟案件侦办中的成功应用,切实维护了卷烟市场经营秩序。
2022年7月,遂宁邮政数据平台推送的一条预警信息显示:船山区同一包裹寄递点在一周内收到10个可疑涉烟包裹,其中8个包裹已收件,剩余2个已截留。
该线索引起船山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的警觉,前往现场后,通过烟草邮政“云上执法”平台,对截留的包裹开包检视:包裹内含12条卷烟,均为假冒卷烟。经调查发现,收件人使用化名在6个不同寄递点取件,然后驾车再将“快递”销售至多家超市、便利店。
经报上级部门并协同公安开展情报研判,锁定取件人为本地人员刘某,确认遂宁本地仅属于分销区,假烟源头远在沿海地区。2023年2月10日,烟警双方密切协作,成立“2·10”专案组,一张无形的大网悄然展开。
连续数日侦查,嫌疑人刘某的“活动”轨迹渐渐隐匿,侦办进度停滞不前。专案组转变办案策略,分小组轮换调查。经过近2个月持续跟进,2023年4月初,案情迎来转机,“刘某”再次出现在快递单上。专案组借此进一步缩小目标范围,核查出刘某的上线,锁定假烟源头吕某的身份信息。
2023年4月中旬,专案组派遣4人前往沿海地区摸查吕某销售假烟相关信息。为避免打草惊蛇,专案组执法人员在减少外出的情况下开展乔装侦查。经过多个日夜交替,专案组终于取得吕某“画像”:吕某,广东汕头人,自2020年开始通过微信联系下家,使用快递、物流方式向全国各地销售假烟,郑某父子等人提供收款二维码帮助其收取售假货款。
2023年6月6日,时机成熟,专案组决定兵分两路实施抓捕计划,一路由19名专卖、公安人员组成联合抓捕组向沿海地区进发,一路在遂宁本地实时监控刘某。
2023年6月9至11日,在当地公安的配合下,联合抓捕组抓获主犯吕某、其妻饶某、从犯郑某父子等四人。本地组同时间将刘某抓捕归案。专案组人员立即对嫌疑人吕某等人开展初步调查询问,但嫌疑人始终对违法事实避而不谈,拒不交代。随着时间推移,一些自称嫌疑人亲朋好友的人想方设法联系专案组人员打听案情。专案组当即决定将四名嫌疑人押解回遂宁开展深入调查。
2023年6月12日,纸质押解文件很快由两名执法人员从遂宁连夜护送至沿海公安局,完善相关手续后,专案组押解嫌疑人登上回程的火车。四名嫌疑人在铁证面前,最终认罪伏法。2023年12月21日,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四名被告宣判,遂宁市“2·10”销售伪劣产品案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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