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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各种名牌紧俏香烟,价格便宜!”一男子网上销售假烟被判!

2022年10月11日 来源:法事趣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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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河南省焦作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接到报告,一名在校大学生经常在学生宿舍出售假冒伪劣香烟。该烟草专卖局(公司)经进一步了解,获悉该学生总是通过快递接收假冒香烟。

该烟草专卖局(公司)即联合公安机关在学校将正在接收快递的这名学生查获,当场查获假冒伪劣香烟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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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得知,这名学生为了勤工助学,在宿舍卖一些零食香烟等挣一些零花钱。后来他在网上看到有人贩卖各种紧俏名牌香烟品种齐全,价格还都比市面上便宜,便与此人联系购买。

这名学生明知他卖的烟都是假烟,但是因为这个烟便宜很多,而且买他香烟的都是学生,对香烟要求不高,加之学校超市的香烟还经常断货,销路不错,就一直购买假烟进行销售。

经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锁定了在网上向其销售假烟的人是内蒙古通辽市男青年小光,就将小光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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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明,小光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没有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明知自己进购进的香烟是假冒香烟,仍然通过微信朋友圈等媒介发送广告进行推广宣传,以快递邮寄的方式销售各类假冒香烟。

经焦作市烟草专卖局鉴定,共查获的53条吞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是伪劣卷烟。

经查证落实,小光共计销售各类假冒香烟14万余元,获利2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光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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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普法

小光的行为同时触犯了非法经营罪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

小光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应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小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且质量伪劣的卷烟产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 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应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时触犯这两个罪名的,应该依照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所以,小光以非法经营罪被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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