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广西崇左市大新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大新县检察院对县城校园周边及超市等重点区域的卷烟零售摊点进行宣传,提醒教育广大卷烟零售户切实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要求,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电子烟,并对卷烟零售摊点内的警示标识重新进行维护粘贴。
此次宣传活动以关爱保护未成年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宗旨,邀请检察院有关人员以专业的角度向广大卷烟零售户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律知识,以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方式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主要条例,进一步提高卷烟零售户守法经营意识,并用尺寸更大、颜色更加鲜艳、字体图案更加醒目的警示标识替换原有的警示标识,以此加强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电子烟的警示作用。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卷烟零售户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为辖区营造了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大新县烟草专卖局将始终保持执法为民的初心,继续加大法律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倡导广大卷烟零售户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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