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广西宁明县烟草专卖局迅速行动,联合各职能部门强力推进,注重创新,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日,广西宁明县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在宁明县某中学附近的便利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的行为,宁明县烟草专卖局高度重视,迅速采取行动,联合宁明县公安局赶到现场核实情况。经对该便利店立案调查,执法人员依法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形成环环相扣的证据链条,证实该便利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宁明县烟草专卖局向涉案便利店负责人马某处以11000元罚款。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当事人并表示今后将引以为戒,自觉守法经营,坚决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并在法定期限内缴纳了罚款。
此次向未成年人售烟案件顺利执行,有效震慑了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违法行为,以案示警,告诫卷烟零售户守法经营,我局将强化部门合作,推动监管长效化、常态化,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违法行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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