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下午,从海南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获悉,日前,该总队联合海南省烟草专卖局对海口市“新源隆商行”“令安贸易部”“美兰鑫发商行”等烟草销售店铺开展执法检查,共查获违法违规销售香烟419.2 箱(20960条,已扣押),涉及47类品牌香烟,总案值460余万元人民币。
经查,上述三家商铺经营者刘某、冯某等人涉嫌通过寄递物流、非法运输等方式从外省及我省其他非当地烟草专卖批发渠道进购香烟用于销售;冯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向刘某运输和批发香烟,刘某、冯某等人在经营过程中违反了烟草专卖法相关规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办理中。
海南警方温馨提示: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在从事卷烟零售业务过程中,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持证经营、文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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