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近日,江西省新余市烟草专卖局会同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查处一起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案件。
新余市局、新余市市监局当场提取证据,并对售烟零售户、学生、老师等进行询问调查,核实了微信记录、快递记录等信息,确认了该店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新余市市监局做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8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此次处罚,有效震慑了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违法行为,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下一步,新余市局将继续落实联合监管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
廉心清风 筑未来沐黔烟 贵州烟草商业廉洁文化建设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