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江西宜春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法规科一行3人到樟树指导依法行政工作,先后对三项制度落实、行政处罚案卷、执法视频拍摄等方面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行了指导。
在听取了樟树市局相关工作汇报后,法规科负责人对樟树烟草法规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并对下一步法规工作提出了意见:一是继续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尤其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规范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注重拍摄的关键环节和内容,提高文明、规范执法意识,进一步的规避执法风险。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发挥好法规人员执法监督作用,做好对行政处罚案卷的结案、归档工作。三是加强专卖人员案卷制作的培训,提升专卖人员案件制作水平,达到案卷制作“人人知晓、人人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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