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某县居民陈老板在当地经营着一家卷烟零售店,生意十分红火。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陈老板联系外市的老乡,打算从外地购进卷烟,再运回本地售卖,以赚取差价。然而,由于市到县的运输属于跨市县运输,这类行为需要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陈老板未依法办理准运证,属于“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因此多次被当地烟草专卖局立案调查并处以罚款。
一次偶然的机会,陈老板听朋友提到有“渠道”可以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但办理费用高达10万元。朋友表示,办好这张证后,陈老板便可以合法跨市县运输卷烟。于是,陈老板动用了店铺的流动资金,委托朋友代为办理。不久后,他收到了朋友寄来的一张精美塑封、名片大小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陈老板信以为真,认为自己此后便能合法进行跨市县卷烟运输。
当陈老板再次跨市县运输卷烟时,被当地烟草专卖局查获。因其运输卷烟所涉金额较大且屡次违法,当地烟草专卖局依法对陈老板做出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的决定。经执法人员辨认发现,陈老板花高价办理的“准运证”为假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分析】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调出方和调入方是合法的烟草专卖品生产企业或者批发企业;(二)申请运输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烟草专卖品;(三)申办人应当持有申请人的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四)具有合法有效的购销合同或者调拨单以及其他应当具备的证明材料原件。
综上所述,申请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主体一般情况下为依法持有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法人企业。个人不具备申请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资格,不能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如果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卷烟或者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卷烟,将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罚。陈老板的行为不仅是违法的,还因使用伪造证件而加重了违法后果,最终导致卷烟被没收并受到进一步处罚。
笃行致远 2024中国烟草行业发展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