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夹江县个体工商户王先生问: 我经营的店铺面积比较小,经营的商品比较杂。因为空间不够,我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其他证照一起都挂在了货柜背后。请问,这样摆放可以吗?
夹江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李旭答:《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将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正本摆放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
因此,您应当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本和其他证照分别摆放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既不能用许可证副本或复印件代替正本亮证经营,也不能把许可证收纳起来或挂在看不到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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