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问:上个月我的店铺因为使用“蓝月亮”字样被某企业告知侵权后注销,然后我又重新申领了新的营业执照,现在我的许可证还有两个月到期,我可以用新的营业执照延续许可证吗?
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答: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经营者姓名以及经营地址名称等登记事项发生改变,以及企业类型发生改变但经营主体未变化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提出变更申请。第二十二条,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第三十五条,条烟草专卖局在受理同一个申请人的延续、变更、恢复营业、补办等申请时,可以合并办理。
综上所述,经营者的经营地址未发生变更,但是营业执照更换后应当及时向当地烟草专卖部门进行变更及延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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