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来自和前往港澳地区的旅客(包括港澳同胞和内地前往港澳地区探亲、旅游的旅客)带进香烟的免税限量,为200支(一条),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酒的免税限量为1瓶(含0.75升);
二、对当天往返或短期内多次来往于港澳地区的旅客带进香烟的免税限量,为40支(二包,限一天一次)或雪茄5支,或烟丝40克,不准免税带进酒;
三、对其他旅客(包括我运输工具服务人员,下同)免税携带进境烟酒的限量统一为香烟400支(二条),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酒一瓶(含1.5升);
四、对各类旅客带进征税的烟酒数量,限制在其免税限量之内,超出的,应限期退运;
五、不满十六岁者不准带进烟酒。(依据:《关于调整海关对旅客携带进境免税烟酒限量的通知》((88)署行字第980号))香烟和酒的行邮税税率为50%,行邮税=完税价格*行邮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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