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提问:今日在淘宝网发现有商户公开售卖一种名为茶烟的烟,包装与平常所见烟盒一样,我很好奇这种东西不违法吗?有监管体系么?
针对此问题,国家烟草专卖局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烟草专卖品中的烟丝是指用烟叶、复烤烟叶、烟草薄片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丝、末、粒状商品。” 您所反映的“淘宝网商户公开售卖茶烟”问题,如其销售的“茶烟”中含有烟丝,则属于烟草专卖品,应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监管查处。
如“茶烟”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烟草专用机械、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等烟草专卖品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监管查处。如您发现所谓“茶烟”的包装与平常所见卷烟包装一样或者高度相似,那么该包装涉嫌侵犯烟草公司商标权益,请拨打12313向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谢谢!
廉心清风 筑未来沐黔烟 贵州烟草商业廉洁文化建设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