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工作,解决各省级烟草专卖局在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国家烟草专卖局拟对《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国烟计〔2011〕73号)(以下简称《规定》)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的必要性
2011年,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7号)要求,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印发了《规定》,提升了涉案卷烟价格管理工作的水平。随着形势的变化,在工作实践中存在现行《规定》无法全面涵盖各种情况等问题,如关于新型烟草制品的价格认证等,同时部分条款也不够清晰,有必要对《规定》进行修订完善。在前期充分调研、评估和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修订形成了《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将现行《规定》中表述不清或过于笼统的条款进一步细化明确,填补当前的缺口。
(二)分类细化各类涉案烟草制品的价格出具标准和收购价格计算方法。
廉心清风 筑未来沐黔烟 贵州烟草商业廉洁文化建设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