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40年前,一包卷烟内藏着一张有趣的烟画。
十九世纪,美国烟公司出品的“老法官”卷烟烟包内,有一枚异形的烟画片。其上半部为多边形,中间相连,可以对折后放入烟包内,对折的画片包裹着支支卷烟,能起到保护作用,取出后展开烟画片,便是一场有趣的“遇见”。
烟画片为手绘彩色,由两幅图画组成,每幅图均配有文字画外音,妙趣横生。
上一幅是一个不及柜台高的俏皮小男孩,拿着钞票买烟。他对老板说:“嗨,拿包‘老法官’卷烟。”老板看着他,握拳敲着柜面说:“傻瓜才卖给你呢。”烟店老板及小男孩的表情滑稽可笑,他们似乎在斗智斗勇呢!
下一幅则是男孩的父亲正举起树枝打他屁股,一边打一边还教训道:“即使我送你去烟店,你也什么皆买不到。”
两幅烟画形象逼真,内涵丰富。不但将“老法官”卷烟广而告之,而且也表明了厂商生财有道,即遵守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的准则。画片底部印有加粗墨色英文“AN INERESTING INTERVIEW”,汉译即“一场有趣的遇见”,亦是此烟画的主题。
如果说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在100多年前还是部分商家的经营准则,如今在很多国家已经成为商家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许多国家都在法律中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
在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法中都有禁止青少年吸烟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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