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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 | 关于“茶烟”,国家烟草专卖局给出说明

2022年03月17日 来源:腔腔说 作者:秦老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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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所谓的「茶烟」开始走热,线上集中在某宝等平台上,线下则以产茶省份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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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家的广告宣传中,茶烟的外观、吸食方式、味道等都与传统香烟类似。自称具有「替烟」「戒烟」等功效,号称是「健康烟」。长期以来,没有监管机构就「茶烟」的属性做出解释,这一产品处于监管空白。

近期,有两位网友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咨询茶烟相关问题,并得到了相关回复。一位网友询问「网上的茶烟是否违法,有无监管」;另一位网友则是现身说法,称自己在网上购买了茶烟,但是体验很差、无法退款,烟草公司是否能监管?

对此,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给出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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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烟草专卖品中的烟丝是指用烟叶、复烤烟叶、烟草薄片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丝、末、粒状商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所称的卷烟,应当具备下列特征:(一)全部或部分以烟丝为原料;(二)以包裹烟丝的形式制成。

因此,建议携带购买到的「茶烟」到有关机构进行质量检验,经检验,如「茶烟」中含有烟丝,则属于烟草制品,其生产销售行为应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管;

如「茶烟」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烟草专用机械、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等烟草专卖品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监管查处。

如发现所谓「茶烟」的包装与平常所见卷烟包装一样或者高度相似,那么该包装涉嫌侵犯烟草公司商标权益,请拨打12313向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从官网说明来看,只能对含「烟丝」的「茶烟」、涉及烟草专卖品非法生产、侵犯烟草公司商标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管。

实际上,绝大多数「茶烟」都标注「0尼古丁」,没有添加烟叶,烟草专卖部门对这类产品就没有监管的权限了。

但是,「茶烟」的现状显然是不符合「两个利益至上」的价值观。一方面,「茶烟」以代烟产品自居,在产品、包装形态、吸食方式上与卷烟高度相似,损害了国家利益,损害了烟草品牌的利益;

另一方面,所谓抽「茶烟」更健康没有科学依据,一些专家表示「茶烟」具备不小的危害性,这损害了不明真相消费者的利益。

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朱毅在采访中表示,喝茶是茶叶中的一些功能活性成分,浸泡扩散到水里,人喝了以后通过消化系统来吸收。

但如果把茶叶燃烧了,茶氨酸是一种蛋白质类物质,它会在燃烧中变性,还有儿茶素也是不耐高温的。

将茶叶燃烧之后释放出来的绝大多数都是一氧化碳、可吸入的颗粒性物质,另外它燃烧之后也会产生焦油,对人体都是有害的。

简单来说,在燃烧的条件下,茶叶里面含有的这些有益健康的功能活性物质都会被烧掉,变成烟雾。

因此,国家局应该联合市场监管管理局、卫健委等部门和专业的科研机构,共同对「茶烟」这一品类进行定性,为合法合规监管提供科学依据,避免对消费者产生误导,进而进一步损害公共健康。

用一种有害的产品,去替代另一种有害的产品,这显然不符合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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