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初读《烟草专卖法》后认为,只要不是“列入名晾晒烟名录的其他晾晒烟”,就不是专卖品,即使没有相关的烟草销售许可证,也可以在农贸市场随意出售。这其实是一种误解。
烟丝示意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章第七条写明:“本法所称烟叶是指生产烟草制品所需的烤烟和名晾晒烟,名晾晒烟的名录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未列入名晾晒烟名录的其他晾晒烟可以在集市贸易市场出售”。
这里常常被人忽略的是,此条目归属于第二章“烟叶的种植、收购和调拨”,指的是烟叶,而并非所有烟草制品。
在已经发生过的案例中,法院对此进行了说明:《烟草专卖法》中对“未列入名晾晒烟名录的其他晾晒烟”明确所称指的是“烟叶”,并未含制成品,生产销售烟丝系烟叶制成品并以商品形式进入市场,已超出“烟叶”的范围,所以,无论是何品种的烟丝,都属于烟草制品,是烟草专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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