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刘雅莲提供的资料中,对刚解放时的沈阳卷烟厂是这样介绍的:1948年11月2日沈阳解放了,国民党所留下的烟厂已瘫痪,烟厂被人民政府接管后隶属于“东北行政委员会工业部东北企业管理局”,并改名为“沈阳烟草公司”。1949年2月专卖法令公布之后,于3月划为东北财政部东北专卖总局领导,同时改名“沈阳制烟厂”。
人民政府接管后,建立了工厂管理委员会,实行了民主管理,党和人民政府派来一批干部,第一任厂长李淑英。她首先发了一个通知,招老工人回厂,老工人登记,宣传共产党的方针政策;取消小日本留下的搜身制,使工人感到解放了,工人是主人了;解决工人最低要求——吃饭问题,从军管粮库借来5000斤高粱米发给工人并每人10元钱;组织护厂队、建厂队等一系列恢复生产的措施,组织人员到市场、车站、去买烟叶,人背肩扛板车拉。同时借助政府行政力量开拓市场。局面扭转了,生产恢复了,但是由于解放前长期以来产品质量低劣,市场倒牌子,直接影响销路,在李淑英厂长的建议下,首创了“生产”牌香烟,商标是鲁美的唐志和徐复二人设计的。1949年又生产了“小生产”、“黑生产”、“绿生产”,后来又创出了“大生产”,同时保持了“伞兵”、“八一五”、“鹦鹉”、“醒狮”等六个牌号。这样就逐渐地打开了销路,产品销遍东北。工人逐渐增加,从55人~400人~800人,生产蒸蒸日上。
这段记载是过去从未看到的,而且是非常重要的线索。过去仅记载李淑英接管工厂担任厂长后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发动思想进步工友,利用仅能开动的两台设备开始了局部生产。这是不符合实际的,因为已经瘫痪的烟厂,一定是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的。而这段记载也说明了这个问题,并且说明李淑英厂长是非常善于管理且举措得当。
招工人回厂,解决人员问题;宣传政策,解决思想问题;发米发钱,解决温饱问题;买烟叶,解决原料问题;开拓市场,解决销路……这些解决问题举措,是一环扣一环的,缺一不可。而如果没有这些举措,就想恢复局部生产,根本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所以这段记述不仅重要,而且必要。
同时,在这段记述中我们也明确了两个问题。一是为什么要研制“生产”牌香烟。主要原因就是因为解放前长期以来产品质量低劣,利用老牌子生产的香烟没人认也没人买,销售不出去,所以研制“生产”牌香烟是解决烟厂生存问题;二是明确了最初“生产”牌香烟的烟标设计者,就是鲁美的唐志和徐复。鲁迅美术学院前身是1938年建于延安的鲁迅艺术学院,由毛泽东、周恩来等亲自倡导创建。1945年,延安鲁艺迁校至东北。1958年发展为鲁迅美术学院。所以烟标由当时的鲁艺人员设计,也是符合历史的。
这里唯一需要进一步考证的,就是“小生产”和“黑生产”是指哪两包烟,尚不明确。“生产”、“新生产”、“大生产”,包括所说的“绿生产”,当初编纂《辽宁烟草志》,在辽宁省档案馆中都查到了注册证明,而“小生产”和“黑生产”没有看到过。“小生产”有可能是指10支装“新生产”,但“黑生产”又是指哪包烟呢?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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