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牌香烟是营口卷烟厂在1971年设计生产的一包甲级香烟。烟标原稿由营口卷烟厂李竹音设计,基调为灰色,主图是辽河岸的景观,右侧栏杆边有两个人的背影,左侧为一行树木,上中部齿轮、麦穗,行书“营口”两个字,由营口卷烟厂董德昌题写。后来,厂技术科派周盛余、刘鸣桐两人专门到大连造船厂,参观国产“东风”号轮船,回厂后由周盛余设计了一种铁盒装的“营口”牌烟标,作为招待贵宾用烟。因是“文化大革命”时期,烟标底色采用了红色、金黄色、黄色的放光芒式的过渡色彩。烟标主图采用“东风”大轮船开进的雄姿,背景以营口造纸厂为映衬。该烟标几经修改演变,成为最后的“渤海之滨,辽河入海口”的圆形图案。
1983年9月,“营口”牌香烟经国家卷烟质量检测中心预检和全国评烟委员会评选,荣获轻工部优质产品,排列1983年烤烟型卷烟甲级产品前五名,与“熊猫”、“中华”、“红塔山”、“牡丹”等全国名牌产品相媲美。“营口”牌香烟在辽宁省内享有较大的知名度。从1997年7月起,该品牌曾一度改名为“营烟”,但从2000年起,又恢复使用“营口”牌烟标。“营口”牌香烟自1971年设计生产,直到2005年才彻底停产,共计生产了34356.86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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