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雪茄市场蓬勃发展、中式雪茄销量快速增长、中式雪茄品质不断提升,但“雪茄”中文名称出现的时间,仍处于认知模糊、莫衷一是的状态。笔者经过考证得出的结论是,“雪茄”中文名称出现时间不晚于1891年,大致不早于1815年。
当前关于“雪茄”名称出现的时间,流行这样三种说法。
第一种是 “1924年秋徐志摩命名说”。1924年秋天,徐志摩邀请当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资深雪茄客泰戈尔先生共享雪茄时,在泰戈尔的提议下,徐志摩提出“Cigar之燃灰白如雪,Cigar之烟草卷如茄,就叫雪茄吧!”
第二种是“1903~1905年李宝嘉命名说”。李宝嘉所著《官场现形记》第五十二回写道:“尹子崇一见洋人来了……拿雪茄烟请他吃”。
第三种是“1751年印光任、张汝霖《澳门纪略》描述说”。其描述说,烟草可卷如笔管状,燃火,食而吸之。这种可卷如笔管状的烟草,就是雪茄烟。
首先,让我们探讨“1924年秋徐志摩命名说”。泰戈尔一生三次到访中国,分别为1924年4月至5月、1929年3月、1929年6月,何来1924年秋天二人相见?泰戈尔1913年凭借《吉檀迦利》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何来“当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当年”一说?早于1924年,徐志摩写于1923年的《曼朱斐儿》一文为何已使用了“雪茄”二字?由此可见,该故事真实性有待商榷。
《澳门纪略》中关于雪茄的记载
其次,分析一下“1903~1905年李宝嘉命名说”。该观点论据只引用《官场现形记》第五十二回的内容,这已经暴露出严谨性的问题。因为作为连载小说,发表时间更靠前的第三十五回已有关于雪茄的记述:“雪茄烟,一买就是二百匣”。这一时期的小说、纪文、专著或日记中也都有“雪茄(烟)”的称谓。特别是薛福成在《庸庵笔记》和《出使英法意比四国日记续》中已经有关于“雪茄”的记述。薛福成的相关记述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史料价值高。薛福成先入曾国藩幕7年,后随李鸿章办外交, 1890年至1894年任出使英、法、比、意的四国大臣,其著作对欧洲雪茄有多处翔实的记载。二是著述时间早。《庸庵笔记》为薛福成从1865至1891所作随笔中删辑而成,《出使英法意比四国日记续》卷三记于1891年、卷七记于1893年。这些记载比《官场现形记》中关于雪茄的记载早10年以上。三是烟草品类界定明确。《庸庵笔记》中有“所有旱烟、水烟、鸦片烟、雪茄烟、纸卷烟……”的记载,由此看来,在1891年之前,雪茄已经作为单独的烟草品类而存在。
最后,论证“1751年印光任、张汝霖《澳门纪略》描述说”。考证发现,这种说法显然是断章取义。《澳门纪略》记载:“服鼻烟,亦食烟草,纸卷如笔管状,然火,吸而食之。”这里描述的是“纸卷烟”而非雪茄。如试图说明关于雪茄的最早描述,不如举证史料价值较高、成书于1815年的《烟草谱》。该书记载:“康熙六十年六月,有番人乘小舶,为飓风飘至金乡。其人长大,须发皆卷,食烟。卷叶着火,即衔叶而吃。”《烟草谱》被学界认为是明清烟草专著的集大成者,该书仅有类似于抽吸雪茄的描述,而没有出现“雪茄”二字,由此推断1815年之前尚无该词。
综上,“雪茄”名称的出现,与雪茄在中国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可以佐证的就是当时的诸多文献资料中都已经涌现出了关于雪茄烟的记载和描述。例如,清末徐珂的《清稗类钞·饮食篇》记有“光绪中叶,雪茄烟、卷烟盛行”;康有为的《戊戌奏稿》中也有“以今欧风之盛行也,雪茄之烟,葡萄之酒,奇妙之器,殆为士夫富贵者所笃嗜”的描述;辜鸿铭的《张文襄幕府纪闻》,严复的《原败》,邹翰飞的《海上尘天影》,李宝嘉的《官场现形记》和《文明小史》,欧阳钜源的《负曝闲谈》,梁启超在《新中国未来记》、《湖北商务报》1899年第7期、《格致新报》1898年第8期、《万国公报》1896年第85期中均有关于雪茄的记载。
外来词一般是由译者先译出,可能同时会有几个版本,因此存在一段时间内较多并行词的情形。“雪茄”从“吕宋烟、士加、雪笳、思加烟、色盖、锡茄”等诸多并行词的竞争中胜出,其逐渐沉淀、固定的流变路径,值得我们进一步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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