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国货大旗
一、第一次改组企业制度
广东南洋烟草公司在同英美公司的斗争中,第一回合就吃了败仗,其主要标志是“白鹤”牌被封杀和“双喜”牌背上仿冒之罪,公司不得不被清算。南洋在清理拍卖时,机器、物料等约值9万港元,由简氏兄弟在越南经商的叔父简铭石拍入,另由简氏兄弟凑了4万元清偿债务。从此,广东南洋烟草公司宣告结束了,但简氏兄弟并没有因此一蹶不振,而是在茫茫商海之中,不断顽强搏斗,探求存身立业之道。
宣统元年(1909)二月,在简铭石的帮助下,简氏家族大房和二房签订新的公司组织章程,企业得以重组,以13万港元资本,按无限公司在香港注册,定名广东南洋兄弟烟草公司。由于实际出资人二房简铭石在资本中占了大头,双方约定在公司经营中首先归还这13万元的本息,并以大房在暹逻等地的业务作抵押。1912年简铭石去世,南洋在资本的归属上遇到小小的麻烦。按理,简铭石之子简孔昭应为第一大股东,但简照南归还了部分本息,使资产得以按自己的思路厘清,双方在企业资本中各占其半,即大房简照南兄弟出资61250元,二房简铭石(简孔昭)出资61250元,另有5.8%,即7500元由商人广记号老板杨辑五参股,简氏家族占总资产的94.2%,这种格局一直维系到1918年的企业改组。
简照南的这次资本重组,将原来的有限责任制改组为无限责任制,既出于业务上的迫不得已,恐也有他自己的良苦考虑,即企业管理权力的分散与集中问题。一方面,他对企业那种松散的股份有限责任制心存疑虑,希望将公司改造成无限责任制,使简氏家族占有绝对的领导地位,这正是他所期望的那种所有权和经营权相统一的集权式管理体制。另一方面,在简氏家族内部,大房和二房的资本与权力得以平衡,而他自己则以长兄的身份处于权力的顶端。像许多近代家族合伙性质的民营股份企业一样,简照南依靠资讯集中、共同文化背景下形成的共识以及实际上的“家族领袖”地位建立起来的人际关系和等级结构,使企业得到一种较强的凝聚力。如果说他重新建立的企业制度与那种突出强调人和人之间自由平等、资本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并主要由制度(契约)来约束的股份有限制相悖的话,简照南则成功地避免了企业制度本身的弊端而使其正面效应得到充分发挥,表现出难得的企业家精神,这一点在以后若干年的有效经营管理中得到了证实。虽然当时有限责任企业制度已被引进,但近代许多企业家始终没有从非正式制度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表现出强调血缘和家族关系的宗族观在他们头脑中根深蒂固,因而经营理念在宏观上体现为中央集权式控制,在微观上表现为对经济个体的家长式管理。这种状况,还与当时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和契约信誉保证的缺失有关。
新成立的广东南洋兄弟烟草公司(下称南洋公司或南洋)总经理由简照南担任,简玉阶任副经理,地址在香港湾仔道199号。
位于鹅颈桥的南洋公司香港制造厂
二、大打国货之牌
民族资本在同外来资本的斗争中,民族企业家手中始终握有一张牌,那就是国货牌。不过,国货运动史是长期而曲折的,民族企业家运用国货牌也并不都是得心应手的。南洋公司在重组后的最初两年(即辛亥革命前),在同外资的竞争中以国货为号召的手段受到限制,业务上并无起色。简玉阶后来回忆说:“南洋复业之后,开始时营业仍不见佳,宣统二年(1910年)仍复亏折巨万,势不可支。”
中国国货运动的发轫至迟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爆发的收回利权和抵制美货运动,而学界多注重国货运动的积极成果,认为这一运动有助于中国近代化进程。就中国烟草业而言,由于市场大量洋烟充斥和一个强大的国际化烟草公司的存在,倡导国货的主张更容易为商界及政界所看好,国货运动对中国近代民族卷烟工业的产生和发展起过直接的推动作用。辛亥革命后,广大民众特别是知识阶层中民族资产阶级的民主国家观念大大增强,维护国货、倡用国货的口号开始响彻中华大地,国货运动以一泻千里之势向前奔腾,中国民族资产阶级迅速壮大,开始真正登上历史舞台。
在极端恶劣的社会环境下,南洋公司面对强大的竞争对手,同许多中小民族企业一样,犹如行驶于茫茫大海中的一叶扁舟,随时都有倾覆的危险。卷烟工业是一个新生的行业,不少企业在同风浪搏斗中来了又去,也有一些企业并不因为资本薄弱而任人宰割,而是不断探索和顽强求生,南洋公司无疑是他们中的佼佼者,并且在这一大背景下获得重新起步和发展的机会。受辛亥革命成功的鼓舞,尤其在东南亚大量华人集居的地区,简氏以同革命党保持的良好关系并向孙中山等捐献大量现金给人们留下良好印象,购买国货产品更成为华侨表达支持辛亥革命热情的一种方式。
那个时代,中国人民的反帝爱国运动是推动民族工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反过来,民族企业家利用国人的爱国情绪,大打“国货”这张牌。“中国人要用中国货!”,这是二十世纪早期中国国货运动中一个响亮的口号,也是国货运动倡导者的目标。国货运动通过灌输中国是有着自己“国货”的民族国家这一观念,寻求把消费与民众的爱国热情联系起来,以利国货产品的市场开拓。南洋公司成功地贯彻这一理念,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以致“打国货牌”逐渐成为企业的一项基本策略。
这一策略,也往往为弱势者所运用。由于中国国力极度衰弱,国人民族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包括烟草业在内的许多民族工商业者都以国货为号召,并得到广大民众及爱国人士支持,这或许是他们在与具有无比特权的外资企业竞争中求得生存的一种正确选择。因为那个年代不平等条约犹如中国人民和政府头上挥之不去的魔影,外国资本凭借列强势力以及种种特权,政治上受到庇护,经济上享受着比民族企业纳税低的政策优惠,使民族资本企业在与其竞争中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而国货这张牌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构建消费者对中华民族国家的认同。1915年以前,英美烟草公司在东南亚尚未形成完整的从烟叶生产到市场销售的控制系统,而南洋兄弟烟草公司靠打国货牌,成功地开拓东南亚市场,使自己的产品在这一带尤其是华人聚集区同英美公司的竞争中略占上风,这为南洋的创业和以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当南洋的产品从香港向内地进军之际,为其鸣锣开道的也是国货宣传。这期间具有标志意义的事件是发生于1915年的抵制日货运动:在当时的中国市场,许多日本产品已开始取代英国等国产品逐渐占有优势,有的品种销售量甚至超过了传统的中国货,而袁世凯接受“二十一条”则成为引发这一事件的直接诱因。虽然越到后来国货的概念越显模糊并且有时成为某些团体为自身利益而操弄的工具,但国货运动(尤其是早期的国货运动)更多的是与爱国主义联系在一起的。在北洋烟草公司之后,南洋兄弟烟草公司成为烟草业中高举反帝斗争大旗的旗手。
由于依托南洋各地华人华侨空前高涨的爱国热情,南洋公司倡导国货的号召在那里得到积极响应,在与英美烟草公司的竞争中取得成功,“双喜”、“飞艇”等牌号走俏,业务蒸蒸日上,从而迎来了南洋发展的第一个春天。在这期间,南洋公司的市场在东南亚地区不断加强,如1912年在香港本埠销售量占18%,泰国占7%,有75%销往新加坡后转口到马来亚、老挝、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等地,其中爪哇一地月销售量一度达到5000万支,新加坡、庇能、坝罗、吉隆四埠月销售量在3000万支左右。
1912年,南洋获利5.2万元,1913年获利11.7万元,1914年利润增加到17.5万元。稍后,简氏兄弟在佛山购置房产,开办南洋兄弟烟草公司竹嘴厂。位于佛山郸城区的简照南别墅是南洋第一个上升时期留下的遗产,这是一座中西合璧式的建筑群,最初由李氏于光绪年间建造,后转手于陈氏,民国初年由简氏买下。20世纪80年代末,简氏将落实政策后归还的别墅产权赠还李氏,故称为简照南别墅,为佛山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佛山禅城区臣总里的简氏别墅,一处占地3000多平方米的中西合璧式的建筑群,民国初年南洋公司业务如日中天时购置此宅,现已成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国货运动又往往与民族主义联系在一起,从而为政府所利用,为企业家们所利用。民族主义的复杂性与抵货运动的正面意义和负面意义是交织在一起的,而南洋公司与日本货的恩怨情结又十分微妙,包括使用日本的原料、技术、设备、技师以及技工等,这不仅会给竞争对手留下向自己开火的口实,还会束缚自己的手脚。果然,这种能影响国人购买意向的民族情绪也为英美公司所利用:正当南洋公司的产品在东南亚一带热销时,竟招来竞争对手的一次猛烈攻击;当时,袁世凯与日本签订的“二十一条”刚刚成立,抵制日货运动进入高潮,有人以简照南曾加入日本国籍问题大做文章,在《国民日报》上公开指责南洋公司的资本为“日资”,其产品为“日货”,这种攻击活动尤其在新加坡等地一度甚嚣尘上。据南洋公司叻局(新加坡)调查人员梁少康1915年5月26日向香港公司的报告,竟有一“阴毒公司”五、六人每天在烟摊前假买烟为名,指责南洋的“双喜”等牌号为“日货”(这一情况在第九章还会提及)。
南洋香港制造厂的收烟检验处
为了澄清事实,平息谣言,简照南邀请香港华商总商会派员到位于湾仔道鹅颈桥的香港制造厂调查,该商会(司理叶兰泉)1915年6月的调查报告称:
外间所传该公司系与外人合资及用外人为技师之说,弟经查阅其生意合同及数部,殊属不然。不特该公司系完全华人所设,并只其简氏兄弟三人合资自办而已。至其全场制造,无一而非出自华人之手。所有技师、机师均属华人充当,此实我华人公司工厂之特色也。且其有益于港地华人穷苦妇女不少,因其藏有女工八百余人,初入者每日可得工银一毫零至二毫,中等者每日可得工银三至四毫,上手者每日可得工银五至六毫,若是则港地华人妇女受益不浅矣①。
三、到北洋政府注册
简氏兄弟意识到,南洋公司仅仅在香港注册是不够的;要背靠祖国,高举国货大旗,还必须得到国家和国人的认同。于是,南洋在逐步由香港向内地扩张的同时,申请在北洋政府登记,以成为一家名副其实的中国企业。
1915年,南洋拥有卷烟机24台和大约900名职工,年生产能力达到9.3亿支,为1912年的4倍。那时,各地商会组织应运而生(虽然其中不乏由旧式帮会、公所蜕变者),为保商、振商及促进资本主义企业发展发挥着不可小视的作用,而南洋融入行业组织中是理所当然的事。这年,中华国货维持会在上海成立,各地纷纷成立类似的组织。南洋公司欲适时向上海方面开拓市场,首先与中华国货维持会取得联系,加入该会,以争取支持。这种国货组织,虽不可避免地带上一些狭隘和自我封闭的色彩,但可称得上中国近代意义上的“非政府组织”之一,表现出中华民族团结奋进的凝聚精神,是外国侵华势力深感畏惧的无形屏障。南洋公司虽然总部和制造厂都在香港,但其市场明显地逐渐向内地转移和延伸,与英美公司不可避免地发生冲突,这就要求必须融入国货组织,以寻求行业甚至政府的保护与支持。这年9月,该维持会事务所致函南洋公司称:“承贵公司热心公益,加入敝会,共扶进行,无任欢迎之至。”
同年,南洋公司增加资本为100万元(以利润转化),于7月向北洋政府申请注册。其呈文称:
南洋烟草公司总经理简照南,年四十五岁……今岁再增加五十万元,合成一百万元,力策进行,务求国货之精良,备竭棉力以扯柱(挹注)。现计敝工场男女工人一千一百余人,日出各烟有六百万枝。各牌分有“飞艇”、“飞马”、“双喜”、“三喜”、“四喜”、“地球”、“喜鹊”、“发财”、“狮球”、“三夫人”、“自由钟”等名,凡十一种。去年贸易总额达二百万元。窃查吾国烟厂完全由国人自办者,现当以敝工场规模为巨……伏乞批示,准予立案,并通咨各省一律保护商标,实纫厚德②。
办理此事的王世仁在北京很活跃,借申请注册之机,拉拢同乡京官和农商部的秘书科长许之衡,对批文尽可能美言并写得长一些,以借资宣传。同时,简照南指示,“部批”一到即发各报馆,以备刊登。果然,农商部在批准注册时加了一段很长的批语,《天津商报》等予以刊登:
据简照南秉称,先后出资一百万元,在香港创设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已于广州、暹罗等处各立分店。现拟扩充营业,在津、沪二处设立分厂。缮具商标式样暨各烟牌号,请准予立案保护等情,均悉。查外洋烟草,近来输入甚巨,为吾国一大漏卮。该商独立创设此项公司,借谋补救,毅力宏愿,深堪嘉许。所制各品,均尚精美,请予立案之处,自应照准。至商标一项,本部现正筹办;所呈式样,暂准备案,俟将来该项条例颁布后,再行照章核夺。合行批示遵照③。
上述批语,是王世仁为宣传南洋的成功之作。所谓拟议在“津、沪二处设立分厂”,确有其事,只是天津设厂的计划始终未付诸实施。
事实上,天津的国货卷烟市场比上海坚挺。根据1915年7月王世仁向简照南的报告,南洋公司每月在天津销售“飞艇”达到600箱(5万支/箱),“双喜”达100余箱;而英美公司的“派律”为100多箱,“三炮台”约50箱。这种形势与国人反对“二十一条”而形成的抵制日货运动有关(此类民族运动,凡外货都会受到冲击)。王世仁的报告称:
北方抵制极坚。此处日租界各店静若无人,而每日均有箱车装满国货,沿途摇铃,大呼“中国人要用中国货”及种种悲惨之语(我烟也在箱内,可喜!——原注),闻之不觉悚然!此处比上海坚持百倍,机会真不可多得。弟敢发一大言,我货能来北方,二千箱一月,无不销也④。
南洋在京津地区有了一个很好的开头,虽没有形成市场优势,却将自己的触角伸向了英美公司在北方的核心之地,以致不久建立了北京分公司,其办公地在北京南城万明路7号。
早期“双喜”牌商标
【注释】
①②③④⑦⑨⑪《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史料》,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合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出版,页80、7-8、8、32-33、91、70、30。
⑤高家龙《中国的大企业-烟草工业中的中外竞争》(1890-1930),商务印书馆海外汉学书系,2001年中文版。
⑥⑧⑩上海档案馆档案U181-1-27。
⑫1918年3月14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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