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普通电子烟有劲”“越吸越上头”“特别口味”……近年来,顶着这些标签的“上头电子烟”吸引了不少年轻人的好奇心。然而,其烟油中添加了合成大麻素、依托咪酯等成分,实质是一种新型毒品。
打击整治“上头电子烟”,关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秩序,更关乎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身心健康。
2024年11月20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深化电子烟涉毒涉违禁物质打击整治,系统解决“上头电子烟”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撑。
各级烟草专卖部门密切配合公安部门,加强执法合作、开展专项行动、深化系统整治,以雷霆万钧之势向“上头电子烟”重拳出击,有力遏制其滥用蔓延之势,强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切实守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高压严打 打出“组合拳”
“第一次吸食,我就感觉这不是普通电子烟,太上头了,有醉酒的感觉。”回忆起接触“上头电子烟”的感受,湖南长沙的年轻人孟某悔恨地说。
2023年7月,孟某在酒吧偶然接触到“上头电子烟”,出于好奇便尝试了一下,哪知却打开了“潘多拉魔盒”。短短几个月,他的瘾头越来越大,很快花光了积蓄。
2023年10月,急于筹钱的孟某决定铤而走险。他从“上线”处购买75个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又找来3个朋友“搭伙”,成为“上头电子烟”的“销售代理”。仅一个月后,公安机关就将孟某等人抓获。2024年5月23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孟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八个月。
从“上头”到“上瘾”,再到“上刑”——这是一些年轻人沉迷“上头电子烟”后,走上的一条“不归路”。
近年来,添加了依托咪酯、合成大麻素等新型毒品的“上头电子烟”,在青少年群体中蔓延。吸食后,轻则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致幻反应,重则休克、窒息甚至猝死,后果严重。
2021年7月1日起,我国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被正式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一言以蔽之,“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非法吸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相关产品,都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毒品之害,人所共知,坚决禁毒是社会共识。近年来,烟草专卖部门构建“线上清理、线下管控、全链覆盖、联合治理”监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向“上头电子烟”重拳出击。
——同心同向,健全机制保障。
2022年,《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国家标准制定出台,明确要求“电子烟烟具和烟弹应具有封闭结构”,从源头上实现了开放式电子烟的全面禁售。
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调研“上头电子烟”法律适用问题,参加公安部禁毒局、经侦局、食药环局打击“上头电子烟”联合座谈会,推进高位协作。同时,连续4年与公安部联合印发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要点,将“依法打击‘上头电子烟’”纳入工作重点,建立健全执法协作联动、日常监测预警、联合督办案件等机制,为打击“上头电子烟”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机制保障。
——雷霆万钧,坚决铲除“毒瘤”。
近年来,国家烟草专卖局多次联合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等部门开展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联合17部门开展“平安寄递”专项行动,开展“守护成长”、网络售烟专项整治、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专项治理等专项行动,从生产源头、物流运输、销售渠道等环节对“上头电子烟”开展全链条打击。各地烟草、公安等部门密切协作,对制售“上头电子烟”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协同共治,广泛凝聚共识。
“线上引流、线下销售”,是“上头电子烟”泛滥的重要原因。为此,国家局专卖司成立工作专班,梳理暗语黑话13组,依托全网涉烟信息监测平台和协同共治系统,及时发现、清理、屏蔽“上头电子烟”引流信息。同时,指导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烟草专卖局,行政约谈属地互联网企业,推动网络平台支持配合、落实自主清理机制。
一些青少年由于辨识力不足,往往被“上头电子烟”迷惑。为此,烟草专卖部门组织拍摄包含“上头电子烟”案件在内的公益短视频,制作朋友圈普法公益广告,提高公众特别是青少年识毒、防毒能力。仅在上海、广东、广西等重点地区,就开展普法宣传582场次,广泛凝聚了社会共识。
挥剑除“毒瘤”,为民守净土。高位协同、联合执法、系统施策,烟草专卖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织就监管打击“天罗地网”,对涉“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强力威慑之势。
广西玉林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市禁毒委、市公安局开展“上头电子烟”专项检查行动 /宁健艺 摄
主动作为 守好“责任田”
“新产品”“新平台”“新渠道”花样繁多,违法犯罪分子利用各类手段隐匿交易痕迹——这是新的涉烟监管面临的普遍难题。
打击“上头电子烟”,同样面临这样的挑战。对于各级烟草专卖部门而言,只有以变应变、主动作为,才能守好“责任田”、打出新成效。
隐蔽力量探源摸排、网络红客贴靠渗透、数据资源精准分析……在浙江杭州“9·27”案件侦破过程中,余杭区烟草专卖局联合杭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技侦支队、网警分局及信息经济分局等警种全力支撑,多家网络平台协同配合,摸清了犯罪活动特点。两次集中收网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81人,查获依托咪酯近300克,总案值超1600万元。
打击成效出色,源于“一盘棋”跨部门协作。浙江省烟草专卖局与省禁毒办、省公安厅健全“联合共治、信息共享、技术共建、预警共查”工作体系,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对缴获疑似物质的联合检测机制。同时,强化生产环节源头摸排、流通环节封堵拦截、销售环节依法查处、滥用环节跟踪管控,全面打击“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
2023年10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烟监管成果展示暨行刑衔接研讨会在玉林市召开。展示区内,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及重大案件主办人员现场介绍经验,通过一个个“上头电子烟”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推动打击工作持续深入。
放眼广西,针对“上头电子烟”的“围歼战”在各地打响:玉林市采取吸贩同步立案侦办模式,破获“上头电子烟”案件200多起,查处吸食人数、破获案件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排在全区前列;钦州市侦破公安部“2024—64”毒品目标案件,对涉及20余省的1300余条线索全面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400余人;南宁、柳州、桂林、贵港、梧州、来宾等地相继破获一批案件……广西区局发挥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长期协作优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力遏制了“上头电子烟”传播势头。
2023年,在依托咪酯被列管之前,广州烟草专卖、公安部门就侦破“上头电子案”系列案件,探索了可行有效的“广州模式”。
近年来,广东公安、烟草专卖等部门联合开展“断根1号”“102专项”等行动,不断加强对“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坚持溯源打击,今年以来先后破获制造依托咪酯案件7宗,捣毁位于境外及河南、山东等地制毒场点5个,有力肃清了制毒源头。
在全国范围内,2023年各级烟草专卖部门摸排“上头电子烟”线索1429条,配合公安部门侦办刑事案件1195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250人,涉案金额4.4亿元;2024年,查办相关案件655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17人,涉案金额2.19亿元。数字的变化,直观展现了打击成效,也反映了涉“上头电子烟”犯罪活动被强力遏制之势。
对于“上头电子烟”,要坚持“打”字当头,更要坚持“防”字为先,加强预防宣教。
聚焦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广东省烟草、公安部门在抖音、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宣讲“上头电子烟”危害及防范知识,强化对酒吧等场所的走访宣传,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观念,增强辨别能力。
在广西,烟草专卖部门联合禁毒、教育等部门开展“电子烟监管普法进校园”活动,通过宣讲、木偶剧、魔术表演、说唱等形式,与家庭、学校及社会各界共同筑牢“防线”。截至去年底,全区组织开展“进校园”活动1197场次,参与学生37万人次。
浙江省烟草专卖局统筹线上线下,清理整治非法涉电子烟贩卖网络生态,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深圳烟草专卖局走访63个物流园区、217家物流寄递企业,播放警示视频、曝光典型案例,覆盖从业人员1.3万人次……全方位、多层次的治理网络和宣传教育,形成系统治理合力,有力铲除了“上头电子烟”的滋生土壤。
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同心携手,共筑防线。
下一步,各级烟草专卖部门将继续在思想上“绷紧弦”、在行动上“拉满弓”,与公安等部门配合,建立职责明确、协同高效的打击治理体系,在生产、运输、销售环节全链条打击,让“上头电子烟”无处“露头”,保护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身心健康。
笃行致远 2024中国烟草行业发展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