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桃仙机场海关在对进境国际航班机组行李物品进行检查时,发现一个手提袋存在异常,随即进行开袋查验,经清点,查获加热不燃烧烟弹26盒共5200支。
海关提醒:烟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中的限制进境物品。按照海关总署2022年第102号公告要求,11月1日起,旅客进境可免税携带烟具2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6个,但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毫升。往返港澳地区的旅客可免税携带烟具1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3个,但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6毫升。没有标识烟液容量的电子烟禁止携带进境。不满16周岁的旅客,禁止携带电子烟进境。超出规定数量或容量携带电子烟(蓝洞备注:“新型烟草”更为准确)进境,海关将依法处理。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