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电报道,加拿大正在加强对电子烟产品制造和销售的监管制度。
从10月1日起,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获得加拿大税务局的许可或注册,必须在其产品上贴上电子烟消费税印章,并缴纳消费税。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过渡期,之后零售店只能销售加盖章的电子烟产品。这些变化来自对2001年《消费税法》及其2022年联邦预算条例的修订。
Millar Kreklewetz LLP的间接税、海关和贸易律师Robert Kreklewetz表示,出于税收目的,这些变化意味着联邦政府可以有效地对待电子烟产品,如烟草产品。
一包20包香烟需缴纳2.91美元的联邦消费税,而大致等量数量的两毫升电子烟液体则需缴纳1美元的关税。他补充说,这适用于不含尼古丁的液体。
「当电子烟首次问世时,就像任何新技术一样,政府的反应和行动有点慢。」克雷克莱维茨说。「从产品的角度来看,它们是如何受到监管的,而从税收的角度来看,它们是如何受到监管的,这有点像狂野西部的情况。除了我们的联邦增值税之外,没有任何特别税适用——就像它适用于任何其他商品一样。但是没有特别的消费税,当然也没有针对电子烟的卷烟系统。现在一切都变了。」
加拿大还通过《烟草和电子烟产品法》以及《食品和药品法》对电子烟产品进行监管,并制定了限制尼古丁浓度的法规,并制定了包装和标签规则。
Kreklewetz说,税收政策通常与公共政策保持一致,并且将消费税——罪恶税——附加到电子烟上,当电子烟是一种危害较小的吸烟替代品时,将减少吸烟者转换的动力。
Kreklewetz说:如果您将电子烟视为让当前吸烟者戒烟并转向替代消费尼古丁的一种方式……您对电子烟征税的每一美元都只是对戒烟的经济阻碍。如果我抽电子烟的成本和吸烟一样多,我为什么要做出改变?
「这是我在新税收制度中看到的模糊逻辑。」他说。「按照联邦政府这些天的工作方式,它正在耗尽新的收入来源。因此,人们可能会将电子烟税收视为一种税收攫取,而不是良好的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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