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网友反映10月7日G689次高铁上有人抽电子烟,10月8日,中国铁路12306客服回应称,高铁上可以携带电子烟,但不可以抽。高铁上抽烟被发现或触发烟雾报警器,将送警方处理,情节严重的还要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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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看G689次列车上有人抽电子烟的情况——
10月7日,一网友反映,她乘坐的从北京驶往张家界的G689次列车上,有一女子在车厢内吸电子烟。该网友将此人抽烟的经过拍摄下来。列车抵达郑州东站后,吸烟女子下车。该网友表示,当时自己很惊讶,特别害怕烟雾报警器响,车上也一直在播放禁止吸烟的宣传,大家都应该有不在车厢内吸烟的自觉性。
女子坐高铁抽电子烟,拍摄者:很惊讶,车上禁止吸烟播报一直在播
从12306的答复看,高铁列车车厢内不仅不能抽普通香烟,也不能抽电子烟。查阅《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也能看到,在高铁列车上或列车的其他禁烟部位吸烟的,将会被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此前不是没有案例。今年2月4日上午11时30分许,宜宾西开往广州南站的D2815次列车上,7号车厢座位的旅客男子李某拿出电子烟在座位上吸了起来,被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当场制止其违法行为。列车停靠广州南站后,李某也被广州南站派出所民警带至办案区接受处理。广州铁路警方称:“在询问过程中,李某表示他知道高铁列车不能抽烟,但不知道不能吸食电子烟,尽管车厢的禁烟广播不断,但李某未能抵抗烟瘾,选择了以身试法。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李某最终被处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可据极目新闻等媒体报道,铁路郑州东站方面10月8日回复称,“暂未接到上述乘客在G689次列车上乘客抽电子烟的相关反馈,如果接到列车上反馈的信息,会移交给铁路公安进行处理”。郑州东站说的“上述乘客”,指的是拍摄视频的网友。但笔者认为——网友已经拍下视频记录,且既然高铁是实名售票、对号入座的,则这个吸烟的女子是完全可以找得到的。
要知道,在线路上运行的每趟高铁列车都有其固定的运行时刻表。一旦一趟列车发生晚点情况,必然会导致相关交路动车组受到不同程度影响。所以动车组上吸烟,影响的不光是本车次旅客,还影响很多其他车次旅客的出行。
她之列车吸烟行为,不仅造成铁路运输安全隐患,更影响了其他乘客的旅行舒适度,并威胁到他人健康。既然有人公开举报了,该把她给找出来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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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电子烟国标”)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此前一些在商超,甚至大型“销品茂”里明目张胆摆摊的电子烟销售店面、摊位,必须面对持证上岗的问题。更遑论一些摊主在商超室内自己吸食电子烟以作活体非法广告,以及一些购买者直接在商超室内吸食电子烟,这些行为都不仅危害他人,还属于违法。
根据《电子烟强制国家标准》,“水果味电子烟”更是在禁绝行列的。
此外,9月30日,国家烟草专卖局还发布《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邮政局关于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寄递限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每人每天限寄一件,寄递电子烟每件不超过烟弹6个、烟具2个、组合产品6个、雾化物及烟碱12ml。可见,渠道约束或将进一步趋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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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于遵守情况。以此前各大城市的禁烟实效来看,是不是存在大型“销品茂”、五星级酒店,包括处于其中的餐饮企业情况好一点,市中心情况好一点,而一般开在街上的餐饮企业、小商超、理发店等存在禁烟盲点?
即便大商超的公共厕所,特别是男厕,凭什么“变身”吸烟室?
城市近郊,即便是商业综合体内,禁烟问题是否有许多落实不到位之处?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怎样能还不吸烟者一个清净空气的世界,而不是被逼无奈吸二手烟?光有法规出台恐怕还不行,真正需要的是监督与落实的长效机制!这样的长效落实机制,不能只凭市民举报才行,而该有系统监督体系,以及在有了系统监督体系以后,正常运作,并纳入相关部门的考核机制中。
公共场所禁烟,在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的地方,不该只抓一阵子,而该真正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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