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烟草总公司福建省公司发布了《福建省持证电子烟零售户告知书》。告知书称,电子烟批零交易唯一法定渠道为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必须在平台上订货。全省首次统一订货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周一)9:00-18:00。
告知书明确,电子烟经营过渡期即将在今年9月30日结束。过渡期后,按照《电子烟管理办法》的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电子烟零售户须抓紧在过渡期内完成水果味等非烟草口味调味电子烟清仓销售。
以下是《福建省持证电子烟零售户告知书》全部内容:
尊敬的福建省持证电子烟零售户:
贯彻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精神,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等政策法规规定,中国烟草总公司福建省公司拟于2022年8月下旬启动电子烟批零交易。为帮助全省持证电子烟零售户更好地开展电子烟经营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持证经营。祝贺您获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电子烟)。请您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亮证经营,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电子烟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依法依规从事电子烟经营活动。
二、平台交易。电子烟批零交易唯一法定渠道为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请您通过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号登录平台,在平台上订货。全省首次统一订货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周一)9:00—18:00。订货设置最高限额,具体以平台提示为准。每周订货结束后,对下一周订货开展需求预测。近期,烟草公司客户经理将指导您开展平台订货及需求预测。
三、产品宣传。平台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均为符合电子烟国家标准的新产品。烟草公司将组织电子烟新品宣传培训(仅面向持证电子烟零售户)。具体时间、方式以烟草公司客户经理告知为准。
四、货款支付。平台订货确认成功后,请您在1个小时内完成货款支付。如未在指定时间段全额付款,当期交易将自动取消。
五、物流配送。物流配送目前采取一周一送方式。由于发货地与持证户所在地区的距离差异,全省各地到货时间有所差别。如遇天气、疫情、政策等不确定因素,到货时间可能将有延迟。
六、经营服务。烟草公司将组织客户经理定期上门了解持证零售户电子烟经营情况,请您惠存所在片区烟草公司客户经理的联系方式。如果您在经营中遇到产品质量、物流配送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您的客户经理。
七、保护未成年人。我国法律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电子烟持证零售户如有此类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责任,并暂停电子烟经营交易。
八、落实过渡期政策。电子烟经营过渡期即将在今年 9月30日结束。过渡期后,按照《电子烟管理办法》的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请您抓紧在过渡期内完成水果味等非烟草口味调味电子烟清仓销售。过渡期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对违规销售水果味等非烟草口味电子烟的行为进行监管和查处。
九、风险提示。市场有风险,经营须谨慎。请您根据自身能力和对市场的判断,量力而行,谨慎经营。
最后,祝您生意兴隆、诸事顺意。
中国烟草总公司福建省公司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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