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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回复电子烟相关留言

2022年07月19日 来源: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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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您好。想咨询一下,售卖电子烟的商店如何能办理烟草经营许可证?之前是咨询当地烟草局,只是说有一批已经登记的可以办理,在哪里可以看到需要提前登记的告示?去哪里登记

问题分类:业务咨询

处理状态:已办结

回复时间:2022-07-19

回复单位: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回复内容:您好!过渡期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受理2021年11月10日《决定》发布前已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且如实完成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信息申报的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即存量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的许可申请;不受理在过渡期内违规新增的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的许可申请。自2022年6月1日起,存量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可以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市级、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9月30日过渡期结束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受理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市场主体的许可申请。

为规范电子烟零售许可管理,明确电子烟零售点布局要求,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于2022年4月15日公布了《关于电子烟零售点布局和许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于4月25日发布《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申请许可证办事须知》,明确了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申请许可证需了解的相关信息。近期各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线上、线下多种途径主动向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和公众宣贯电子烟许可管理政策,指导既存电子烟市场主体申办电子烟零售许可。各地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证场所也依法公示办理电子烟零售许可相关信息供公众查询。此外,公众还可通过拨打服务热线12313进行政策咨询或者向所在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感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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