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则报道提及,北大教授建议以“奖励举报机”杜绝果味流通,引发关注。
在这则报道内容中,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教授王岳认为,“政策的落实与执行一旦不到位,就可能形成地下交易。因此,他建议实行购买者奖励举报机制,让出售者和购买者之间形成博弈关系,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非烟草味电子烟的流通。”
监管模式的“出招”
从这则消息我们思考几点:
一、教授的出发点是如何在统一的线下渠道监管措施下,杜绝其他网上销售模式的出现。
二、担心的不是电子烟的销售,而更重是担心网络渠道对未成年人的伤害。
三、以消费者促进渠道的“优化”。从消费者意识上“反制”销售路径。
四、反馈一点,电子烟违规线上销售仍大量存在,监管需要强化“空间”管理。
其实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五章就重点提及监督检查,基本的办法就是检查、处理、信用处罚、责令暂停、监管谈话之外,还有一点是“对检举非法生产、销售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等案件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可见,以“奖励机制”加强市场的监管,也将成为新一个电子烟时期的监管机制之一。
同时禁止电子烟网络销售也是办法规定的一条,办法提及“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等自助售卖方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电子烟产品。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本办法规定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外的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等。”
言下之意,只有全国电子烟统一交易平台是网络唯一销售渠道,其他都不允许存在。而电子烟销售核心渠道在线下,自然近19万家电子烟零售门店成为合规后电子烟销售重要终端渠道场地。
北大教授的言论也说明一点,电子烟在销售环节的“管制”也将是未来一个关注点。合规本意,强调规范与管制,核心是促使电子烟成为一个“规范稳健”发展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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