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从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查询获知,电子烟国家标准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电子烟标准从【正在审查】更正到【正在批准】,这就意味着即将通过发布实施,加上近期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以及惠州、厦门作为电子烟试点城市运营,媒体预计该国标可能在6月左右公布。
而此次状态变化距离上次3月19日变化才不到半个月,或许这与5.1实施的电子烟管理办法有关。
而本次国标增加了1项投票情况,通过率高达92.59%,这意味着很大概率将参照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相关信息进行执行。而且国标的发布日期或许较之前提前不少!
《电子烟》国标状态:正在批准
目前, 国标计划 20171624-Q-456 《电子烟》状态从【正在审查】更正到【正在批准】
《电子烟》国标变更历史:
2017年下达网上公示
2019年,状态为:正在批准
2021年10月,状态为:正在审查
2021年11月18,状态为:正在起草
2021年11月30,状态为:正在征求意见
2022年3月19日。状态为:正在审查
2022年3月25日。状态为:正在批准
如此,电子烟国标即将进入发布阶段,这意味着离电子烟国标仅差临门一脚。
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开征求对《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计划,国家烟草专卖局组织完成《电子烟》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国家有关部委、相关企业等各方面意见,并于2021年11月-2022年1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项目组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3月1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项目组。
国家烟草专卖局
主要内容为:1、雾化物设计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2、雾化物应含有烟碱。使用电子烟烟液的电子烟烟具和烟弹应具有封闭结构,防止人为填充。使用电子烟烟液的电子烟烟具和烟弹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不应出现漏液。3、电子烟烟具应具有防儿童启动功能和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功能。4、可添加物质从122种减少为101种,但增加了2个凉味剂和1个甜味剂。即为在烟草味的基础上添加许可范围内的一些口味添加剂,这将是不同品牌发力产品形态的关键。
△ 国标二意见征求稿需要通过技术审核才能上市销售
国标二对电子烟烟具、雾化物、电子烟释放物、添加剂许可的物质、温度、烟碱释放量都作了详细的规定。意思是不经过这些标准的技术审核,是不能上市销售。
还谈及一些技术及要求等。如雾化区域温度不得高于350度;烟具不应出现漏液,雾化物中烟碱浓度不应高于20mg/g,烟碱总量不应高于200mg;还有重点的“一禁和一限”(即为禁烟具的自行注油、限口味)。一些关注的热点如下:1、烟味以外的不同风味将不被允许。雾化物设计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而此前征求意见时,并没有进行口味限制。2、对添加剂做了详细的说明,还要求减少,122种添加剂减少至101种,说明添加剂减少。3、还新增“不得排他性经营”。新增“不得排他性经营上市销售的电子烟产品”,意味着集合店是未来方向,专卖店面临整改,专卖店的渠道也将被让出。4、电子烟烟具应具有防儿童启动功能和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功能,即童锁等。意味烟杆需要迭代换新,现有烟杆可能要改革替代。5、开放式烟具将不被允许。电子烟烟液的电子烟烟具和烟弹应具有封闭结构。意味注油等方式的电子烟产品要下架。6、重新定义电子烟、雾化物的概念。提及电子烟就是,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送系统。雾化物,指的是可被电子装置全部或者部分雾化为可吸入气溶胶的混合物及辅助物质。包括电子烟烟液、液体形态的雾化物等。可以说,新国标的即将正式落地,将是电子雾化界一次标准的升级,行业将开启新的征程!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