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消息,湖南衡阳下辖衡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开始对辖区内电子烟专卖店发送责任改正通知书,要求电子烟商店取得许可。
一份流传于微信群的通知书显示,衡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这家电子烟专卖店无证销售电子烟,其行为违反了烟草专卖法的规定,依据烟草专卖法的规定,责令该店在5月8日前改正。
改正内容为立即停止销售并依法取得许可,如逾期不改,将对其进行处罚。
3月22日,工信部在网站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提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有关规定执行,并展开了一个月的意见征求,目前相关细则还未出台。
在上述通知发布后,包括悦刻、YOOZ、VAZO等在内的多家电子烟品牌通知旗下专卖店增加电子雾化器经营范围,并将部分涉及名称为烟草口味烟弹下架,以避免违反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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