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古丁袋VS瑞典口含烟
瑞典口含烟是一种经巴氏消毒后的口腔烟草,已有约200年历史。尼古丁袋是一种类似产品,但更时尚卫生。二者作为口含烟是相互独立的存在。消费者将尼古丁袋放在上嘴唇和牙龈之间,之后尼古丁就释放出来。瑞典口含烟和尼古丁袋都是用后即弃型产品。与瑞典口含烟不同的是,尼古丁袋并不含烟草成分——这是一种白色的、预先填充了食品级尼古丁材料的小袋子。该产品有多种尼古丁浓度和口味的分类。
这是小众市场中的小众产品,增长却又极其迅速。360市场领先咨询公司(360 Market Updates)发布的一份分析报告评估称,目前尼古丁袋的市场规模大约在6.199亿美元,2026年这一市场将达到129.7亿美元。这意味着尼古丁袋市场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到53.8%。
这一新兴产品已被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和中欧、东欧的消费者快速接纳。
瑞典是欧盟卷烟消费率较低的国家之一,很多人认为,这一局面应该归因于口含烟在该国的流行。
从1992年起,整个欧盟范围内都开始禁售口含烟(1995年瑞典加入欧盟时,通过谈判获得了禁销口含烟的豁免权)。瑞士作为非欧盟成员国,也取消了口含烟禁令。
近年来,跨国烟草公司或是通过收购现有产品,或是通过自行研发,已经纷纷将口含烟纳入自己的产品体系中。与此同时,他们也都介入了尼古丁袋市场。到目前为止,所有全球领先的烟草公司都在这一领域有了一席之地,尼古丁袋作为新型口含烟已经开始蚕食传统口含烟的市场份额。
竞争白热化
尼古丁袋市场的竞争已经高度白热化,知名制造商都在为他们的“现代化口腔感受产品”不断提升产能。
这一竞赛源自瑞典火柴公司引入了Zyn品牌。瑞典火柴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口含烟生产商,在美国无烟产品市场上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Zyn品牌成长迅速,自2019年以来,在美国无烟销售领域中,Zyn品牌扮演了关键驱动角色。2020年仅第一季度,瑞典火柴公司就在美国售出约7000万罐Zyn尼古丁袋,而2019年同期的销售数量仅为1800万罐。瑞典火柴公司还向美国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提交了上市前烟草产品申请。
市场对于Zyn尼古丁袋的需求如此强劲,瑞典火柴公司接连两次宣布将扩大其在美国的生产。完成扩建后,其每年的产量将超过2亿罐。
瑞典火柴公司的竞争对手也没闲着。收购伯格索恩公司(Burger Soehne)80%的全球股份之后,奥驰亚集团在去年6月成为On!尼古丁袋品牌的所有者。奥驰亚集团还将在全球范围内分销On!产品。On!目前在美国、加拿大、瑞典、日本的零售店有售,并已上架奥驰亚集团的线上网店。它有7种口味,还有5种不同的尼古丁浓度可供选择。
英美烟草在尼古丁袋市场上的代表产品为“来福”。该品牌在英国、瑞典和肯尼亚有售。未来,英美烟草还计划用“威洛”作为产品名称,来推销其全部新型口含烟产品——从2019年6月开始,英美烟草下属的雷诺兹美国有限公司一直在使用该名称来销售其尼古丁袋产品。
为满足需求,英美烟草于2020年9月在匈牙利新建了一个尼古丁袋工厂,旨在当年将尼古丁袋的产能提高至10亿包以上,2021年这一数字应该还会有增长。该工厂的产品主要面向欧洲市场。
2019年6月,日烟国际也加入了这场竞赛,其主打产品为“北欧烈酒”。该款尼古丁袋产品在瑞典研发,并在瑞士、瑞典和线上有售,目前有4种口味。
帝国品牌公司在新型口含烟市场上的产品很多,其中,因为每克含有50毫克的尼古丁,旗下的Pablo尼古丁袋被称为市场上“最有劲”的尼古丁袋。通常来说,新型口含烟产品每克的尼古丁含量在2毫克到24毫克之间。
监管不缺席
在美国,不含烟草的尼古丁袋被要求具备“本产品含有尼古丁。尼古丁是一种可致瘾的化学物质”提示标签,而且很多尼古丁袋只面向年满21岁的消费者出售。相比于其他烟草产品,尼古丁袋产业的进入门槛低,但该类型的产品也需要纳入FDA的监管。与此相比,欧盟的尼古丁袋市场目前还是在监管真空的状态下运行。不含烟草的产品不受欧盟新版《烟草产品指令》(TPD2)的监管,也不属于其他任何管制类产品。与烟草产品不同,它们可以通过电视、广播和广告牌进行推广宣传。
克里斯托佛·费杰纳尔(Christopher Fjellner)在2004年至2019年间曾担任欧洲议会议员。他预测在未来几年里,所有重要市场都将采取新的监管政策。2020年4月他提交的一份报告称,瑞典和挪威很可能是第一批颁布尼古丁袋相关法规的国家,这两个国家的举动也可能影响其他欧洲国家立法。目前,瑞典已经确定尼古丁袋并非食品,并在此基础上通过间接许可的方式将其投入市场。
瑞典已经开始对尼古丁袋产品进行定义和分类:政府责成一名特别专员拟定新的相关法规。与此同时,奥地利化学制品管理局正在参考欧盟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要求所有含有尼古丁的产品亮出健康警告。
据费杰纳尔称,世界卫生组织尚未考虑尼古丁袋相关议题。他估计,将于2021年5月发布的《烟草产品指令》第三修正案实施报告中,会有欧盟委员会对于尼古丁袋产品的指导意见。
他说:“欧盟如何监管尼古丁袋产品,至少受三个因素影响。欧盟成员国是否会心存疑虑,并进而呼吁欧盟禁止该产品?个别成员国现有的产品法规或国家禁令,是否会和新的欧盟立法冲突?就特定成员国来说,使用尼古丁袋的消费者以及公众是否有足够意愿推动制定新的限制性法规或禁令?”
费杰纳尔补充道,最后一点因素也是之前欧盟未禁止电子烟的原因。2014年欧盟对于电子烟的监管方式,很可能影响其对待尼古丁袋产品的监管方式,即聚焦于印制警示语、限制尼古丁最大使用量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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