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海关总署部长Tengku Datuk Seri Zafrul Abdul Aziz最近宣布,自今年1月起,马来西亚皇家海关总署将不会签发新的卷烟进口许可证。包括所有类别的烟草制品、电子烟产品以及蒸汽烟装置(包括vape和用于电子烟的不含烟碱的电子烟烟液等)的进口许可证均不再签发。
去年11月,马来西亚财政部长Tengku Datuk Seri Zafrul Abdul Aziz宣布对所有烟草产品和电子/电子烟产品征收消费税。消费税税率为产品价值的10%,烟油也将按每平方毫米40仙的比例征收消费税。
该税现已生效,并在免税岛(DFI)的所有零售区和商店(即兰卡威,纳闽,刁曼岛和邦咯岛)以及零售免税区中对香烟和烟草产品征收。阿卜杜勒·拉蒂夫(Abdul Latif)表示:免税政策将从2021年1月1日起不再适用于游客。
此外,他补充说,尽管可能会续签现有的进口许可证,但现在冻结了新卷烟许可证的发放,并且正在对许可证程序进行新的限制。“为加强续签卷烟进口许可证,必须遵守在12个月内设定的进口最低卷烟量的附加条件。”
阿卜杜勒·拉蒂夫(Abdul Latif)还指出,过境活动只能通过五个港口进行:West and North Port in Port Klang, Selangor; Tanjung Pelepas Port, Johor; Sandakan Port, Sabah and Senari Port, Sarawak。
也仅允许通过相同的五个港口进行以公路为目的的出口活动,并且根据1967年海关法和2019年海关条例的规定,从转运港出发的旅行将直接设置为最终的国外目的地。作为当前部门政策。
此外,他补充说,禁止使用小船转运和再出口产品,只有海关自由裁量区才允许对具有转口退税设施的卷烟征税。阿卜杜勒·拉蒂夫(Abdul Latif)解释说:“国际标准化组织的集装箱必须用于转运活动,并且它们必须是满载集装箱,因为不允许散杂货运输。”
本文信息来源于 Vaping 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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