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最早出现在地球村的媒体上,写的是在美国的北卡罗莱纳州一个男子,购买了一批非常昂贵的雪茄,同时找到了当地的一个保险公司,为这批雪茄投保了火灾险。然后在一个月内,他把这批雪茄自己全抽光了,之后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原因是这些雪茄在“一系列小火”中被烧了,他的雪茄投保了火灾险,所以需要保险公司理赔。
保险公司肯定不会支付,雪茄是自己抽了。可是,这个人到当地法院起诉了,要求保险公司旅行协议,即便是自己抽了,雪茄也是在火灾中损失了。没想到法院支持他,判决他胜诉了,法院认为该名男子投保了雪茄火灾险,这些雪茄也是在火中被损失的,虽然是自己点的活,但不影响保险的赔偿,最后保险公司认为与其忍受漫长而昂贵的申诉,不如接受了裁决,支付了男子15,000美元,补偿他“在火患”失去了罕见的雪茄。可是事情还没结束。保险公司在支付完赔偿金之后,马上起诉这个人,理由是纵火,而且是24次纵火,最终这个男子被定罪为故意焚烧他投保的财产,被判入狱24个月,同时罚款 24,000美元。这个故事的关键情节是真实存在,真的是有人给自己的雪茄投保了火灾险,之后把雪茄抽完之后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也赔付了,但是后来修改了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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