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成都市温江区“4.13”利用互联网售卖雪茄案当事人陈某主动履行了行政处罚,前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22.9万元。该案也是成都市查获的首起利用互联网售卖雪茄烟案件。
陈某接受行政处罚
这张罚单缘何如此“沉重”?我们一探究竟!
2020年底,成都市温江区烟草专卖局接群众举报,称辖区内有人大批量从卷烟零售户处收购雪茄烟,行迹可疑。接报后,区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区公安分局取得联系,成立专案组对相关情况展开调查。
专案组一方面,通过对异常雪茄烟订单进行分析研判,精准筛查梳理零售客户名单;另一方面,则通过对该部分零售客户进行蹲点守候、跟踪调查、以烟追人,迅速锁定了相关嫌疑人员。
经过数月的蹲守调查,在基本掌握嫌疑人员违法事实和作案规律,并对其涉案烟草制品存放地进行专点布控后。2021年4月13日下午,专案组在温江区某电子信息产业园的一间“工作室”内,将犯罪嫌疑人陈某、苏某、徐某抓获,在现场缴获长城(金南极)、将军(大力神)、Turrent等国产、走私、出口倒流雪茄,共计78个品种,2021条,涉案金额达68万余元。
专案组成员现场查获当事人陈某的销售窝点
经调查核实,从2019年10月开始,陈某等人通过“线上+线下”模式,大批量从省内外收购雪茄烟,并以产业园区中的“工作室”为掩护,雇佣多名小工,对收购的雪茄烟进行二次加工包装。在未取得烟草专卖批发、零售许可证且无实体店铺的情况下,通过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布销售雪茄烟的信息,添加有意者为好友,双方达成购买意向后再由附近物流快递站点售卖寄出,从而达到赚取差价及盈利目的,销售区域覆盖多个省市。2019年10月以来,陈某等人雪茄烟非法经营数额达400余万元。
烟草专卖局特别提示,在全民网购的大背景之下,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从业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应坚守法律底线,合法合规申办烟草专卖许可证,切勿为了蝇头小利,铤而走险受处罚。(严柯、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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