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宗县加大传统烟叶生产向现代化、标准化烟草农业的转变力度,规范烟农专业合作社建设,强化烟农专业合作社依法依规经营,拓宽烟农增收路,引领烟农实现多方面增收。
强化烟农专业合作社依法依规经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一步规范合作社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合作社章程、人员管理、股权分配、民主管理等制度,确保有章可循。严格落实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重大事项实行成员(代表)大会决策制和1人1票制,推动规范有序监管。
始终牢记“合作社是烟农的合作社,不是政府的合作社,也不是烟草公司的合作社,更不是某个人的合作社。”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动员广大烟农积极入社,要求烟农入社率和烟农占股不低于80%。
进一步规范站社关系,明确基层烟站对合作社是引导而不是替代,是扶持而不是包办,切实做到“五个不准”:烟站不准选派人员在合作社兼任财务人员及代管合作社账务;不准委托或授权合作社代收或代付款项;不准将固定资产设施无偿提供给合作社使用;不准与合作社合署办公;不准将烟叶种植收购合同及银行卡交由合作社代管,不得在合作社领取工资报酬。
师宗县规范烟农专业合作社建设,将原来的7个烟农合作社合并、保留了3个烟农专业合作社,分别是师宗互利烟农专业合作社、师宗彩云烟农专业合作社和师宗大同印象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引导合作社发展以烟为主的多种经营,增加经营收益,降低服务成本,提高烟农专业合作社的内生发展能力。各合作社依托烟叶生产主业,形成集种植业、养殖业等多元发展的格局,帮助烟农减轻烤烟生产劳动强度,提高烟叶生产水平,拓宽烟农增收路,实现普惠烟农共同增收。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