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水平,今年以来,云南师宗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严格按照新《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办法》要求,严把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签订程序,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烟农利益。
师宗县局(分公司)严格烟叶种植合同签订程序。严格按照“种植意向、资格审核、合同签订、面积确认、合同发放”的程序进行合同签订,在约定种植面积、收购量的同时,写明种植品种、收购地点、时间等信息,并建立台账。建立档案。申请审核完成后,烟站应及时建立种植者电子档案,以便烟用物资销售和合同签订。合同签订。烟苗移栽前(每年4月15日前完成),分公司在计划范围内,结合种植者电子档案信息与通过审核的种植者签订合同。分公司根据面积核实结果,与种植者进行网签或面签,面签以烟点为单位集中进行。20亩以上的由站长面签,50亩以上的报分公司审核。合同签订时,分公司要在合同上加盖“烟叶种植收购合同专用章”,分公司负责人为甲方代表在合同上签章,种植者为乙方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手印。面积核实。移栽结束后,由烟站牵头,组织村组干部、合作社、种植者代表(也可邀请种植者本人)等人员逐户开展面积(株数)核实(标准:1100株/亩),条件成熟的地区可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如3S技术)进行核实。面积核实结果与合同签订不一致的,经公示无异议后据实调整合同。合同发放。6月10日前合同发放到种植者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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