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全社会都有责任。近年来,湖北黄冈烟草专卖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密切部门协作,为维护校园周边安全秩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烟草力量。
部门联合,依法治理
全市各级烟草部门同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单位深度融合,紧密协作,充分发挥烟警联合执法工作室、涉烟情报研判室等职能,扎实推进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工作。多次与检察院、公安、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沟通对接,召开联席会议,商讨联合执法措施。组织全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湖北省学校周边安全区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逐条解读,明确要义,并严格落实。
“线上+线下” 广泛宣传
利用卷烟经营户微信群、家长群、朋友圈等阵地进行线上宣传,并广泛开展校园场地宣传,张贴发放《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 “守护成长” 黄冈烟草在行动》宣传单,逐户到卷烟经营户店内开展“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法律宣传、张贴相关警示标识。
深入摸排,有序推进
全面清理校园周边“红线”内经营户。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校园周边一定范围进行地毯式摸排,精准测量距离,积极采取引导换址经营、劝退、到期不予延续等措施,稳妥清理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红线”内经营户。
重拳出击,强化震慑
各地烟草、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坚持依法依规,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发现向未成年人售烟(含电子烟)、校园周边无证经营烟草制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2023年1月至今,全市共出动联合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开展校园场地宣传20余次,张贴、分发宣传单6000余份,警示标识1100余份。检查经营户1200余户,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案件5起,查获非法卷烟14.2条,涉案金额7498元。清理校园周边烟草经营户122户,其中持证户78户,无证户44户,有力维护了校园周边安全秩序,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深挖扩线,落实见效
2022年10月1日《电子烟》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后,非烟草口味电子烟不得上市销售。然而,一些“奶茶杯”“可乐罐”、水果味电子烟等非国标口味电子烟、无标识电子烟在“乔装打扮”一番后,仍上市销售,这些包装新颖、口味酷炫的电子烟对涉世未深、猎奇心强的年轻人有着天然的吸引力。尤其是近段时间以来,含“依托咪酯”等违法物质的“上头电子烟”悄然出现,严重威胁着年轻群体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黄冈烟草对这一现象高度重视,多次会同检察院、公安、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研讨对策。全市各级烟草部门会同相关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严厉查处制售非国标口味电子烟尤其是“上头电子烟”等违法行为。2023年1月份以来,全市共查处电子烟案件19起,其中销售非烟草口味电子烟案件8起,销售含“依托咪酯”电子烟案件5起(含制售案件1起),抓获嫌疑人41人。打源头,断渠道,有效阻断了销售非法电子烟的“黑色产业链”进一步向未成年人延伸,保护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下一步,黄冈烟草将继续深入贯彻上级相关工作部署,整合现有资源,深化部门协作,扩大法律宣传,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增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履职,积极作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清朗无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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