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5日,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发布了一则《关于印发上海市控烟标识系统和设置规范的通知》,通知中说,根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健康上海2030”规划纲要》要求,为深入推进无烟环境建设,进一步强化公共场所“控烟行动三部曲”,即“室内全面禁烟、室外不吸游烟、吸烟请看标识”,控烟“疏堵结合”,规范设置禁烟标识、室外吸烟点标识及引导标识,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制定了《上海市控烟标识系统和设置规范》。请有关部门按要求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及管辖范围内控烟标识系统的设置及指导检查工作。
附:
上海市控烟标识系统和设置规范
一、控烟标识系统内容
控烟标识系统包括:禁烟标识、室外吸烟点标识、室外吸烟点引导标识。
二、控烟标识系统设置要求
根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所有禁止吸烟场所均应按要求规范设置禁烟标识,鼓励室外禁烟场所在地面喷绘禁烟标识。在室外允许设置吸烟点的场所,应按要求规范设置吸烟点,并配备吸烟点标识和引导标识。
标识的样式可根据场所实际情况选用,大小可等比例缩放,但必须确保清晰醒目。标识不应拆分、旋转、非等比变形扭曲等改造使用。标识的材质应经久耐用,应定期进行更新或维护。
(一)禁烟标识
1.核心元素
(1)禁止吸烟警示图形:禁止吸烟警示图形中的烟草制品图形应包括传统卷烟和电子烟。
(2)中英文文字:“禁止吸烟”“NO SMOKING”。
(3)罚则。包括对个人及场所的罚则:“违者个人最高罚款二百元,场所最高罚款三万元”。
(4)投诉电话:12345。
(5)戒烟热线:12320。
(6)单位落款:一般为“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也可以是相关监管部门或单位。
(7)室外吸烟点信息:提示该场所设有室外吸烟点。
2.标识样式
(1)通用禁烟标识
通用禁烟标识适用于《条例》规定的禁烟场所,包括: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以及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儿童福利院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体育场馆、演出场所的观众坐席和比赛、演出区域;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人群聚集的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区域。
(2)含室外吸烟点信息的禁烟标识
含室外吸烟点信息的禁烟标识适用于《条例》规定的禁烟场所,且在室外允许且可以设置吸烟点的场所。
3.设置原则
(1)以受众能够及时、有效被告知为原则。
(2)标识应覆盖禁烟场所各区域、尤其是违规吸烟情况多发的场所,如厕所、楼道、电梯、停车库等。
(3)在禁烟场所入口处应重点设置禁烟标识。
(4)室外禁烟场所,如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儿童福利院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出入口,体育场馆、演出场所的观众坐席和比赛、演出区域;人群聚集的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区域应设置禁烟标识。
(二)室外吸烟点标识
室外吸烟点标识用于吸烟点的位置标识或提示,如用于室外吸烟点所在处、(电子)地图中、吸烟点设施设备上等。
1.核心元素
(1)吸烟点图形。
(2)中英文文字:“吸烟点”、“SMOKING AREA”。
2.标识样式
(三)室外吸烟点引导标识
室外吸烟点引导标识用于吸烟点的位置方向指示,如在室外允许设置吸烟点的场所,应在室外吸烟点所在区域、周围环境、场所室内区域等设置吸烟点引导标识。
1.核心元素
(1)吸烟点图形。
(2)中英文文字:“吸烟点”、“SMOKING AREA”。
(3)方向指示箭头。
2.标识样式
三、控烟标识系统下载方式
为便于场所单位合理规范设置控烟标识系统,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制作了控烟标识系统的电子文档,供下载使用。下载方法:关注“无烟上海”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功能菜单”,点击“常用”板块中的“控烟标识系统”模块,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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