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扬州市卫生监督所官方网站消息,近日,扬州市卫生监督所开出市直医疗机构第一张控烟“罚单”,对某民营医院未对在禁烟场所吸烟人员进行劝阻的违法行为,当场处以了罚款的行政处罚。
近日,卫生监督员在对某医院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院诊室垃圾桶和大厅花盆内有烟蒂。经查看该院监控录像,发现该院3名工作人员曾在一楼大厅(禁烟区域)抽烟,无人劝阻,其中两名工作人员为该院控烟巡查员。一周前,卫生监督人员曾对该院的相关违法行为进行过普法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依据《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的相关规定,卫生监督员出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院处以了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接下来,扬州市卫生监督所将持续深入推进医疗机构控烟行动,加大控烟执法力度,督促医疗机构落实控烟主体责任,提升控烟工作水平,给患者和医务人员创造一个无烟、清洁、健康的就诊和工作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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