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河北省涿鹿县检察院未检干警会同涿鹿县烟草专卖局执法大队开展校园周边安全监督行动,以县城中心3所中小学校为圆心,重点检查校园周边的商店、超市、文具店等场所违法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现象。
通过现场抽查、当面询问等方式,涿鹿县检察院未检干警发现个别商店、文具店确实存在违法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问题。经询问商铺经营者,有部分经营者存在不了解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法律规定的情况;部分经营场所未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识及标识不明显的现象偶有出现;部分经营者甚至有着售卖“三无”电子烟的情况。据了解,“三无”电子烟外形酷似儿童玩具、新潮饮料,对于心智尚未成熟、喜欢猎奇的未成年人具有较强吸引力,同时也让家长分辨困难。“三无”电子烟为了吸引未成年人吸食,往往加入不同风味的调味剂,巧克力味、咖啡味、水果口味……添加成分复杂、产品质量堪忧、安全隐患突出,未成年人一旦吸食可能会造成健康受损。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未检干警在检查现场便对存在问题的经营场所经营者开展了法治教育宣传。
针对发现的问题,涿鹿县检察院与县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积极沟通协商,并协商制定整改方案,以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日后,该院将依托“未检+公益诉讼”模式继续携手职能部门,共同打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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